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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AI 大纲

作者:弗朗西斯·福山 · 共 32 章 / 962 条 · AI 读书 · 全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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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理想国译丛序

翻译的重要性

  • 乔治·斯坦纳认为,如果没有翻译,我们无异于住在彼此沉默、言语不通的省份。
  • 安东尼·伯吉斯认为,翻译不仅仅是言词之事,它让整个文化变得可以理解。

理想国译丛的初衷

  • 严复与林琴南缔造中国近代翻译传统,译介被两种趋势支配:开放性和封闭性
    • 严复期望赫伯特·斯宾塞、孟德斯鸠的思想能帮助中国获得富强之道。
    • 林琴南则希望茶花女的故事能改变国人的情感世界。
  • 我们迫切需要他人的经验来帮助我们应对难题,保持思想的开放性是面对复杂与高速变化的时代的唯一方案
    • 此刻的中国与一个世纪前不同,但她仍面临诸多崭新的挑战。

理想国译丛的期望

  • 我们希望保持一种非功利的兴趣:对世界的丰富性、复杂性本身充满兴趣,真诚地渴望理解他人的经验。
导读 重新带回国家

福山的《政治秩序的起源》概述

  • 《政治秩序的起源》是福山对政治发展多样性的研究
    • 福山试图把近年来生物学、人类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不同领域的知识进展整合到一个问题框架中来,在一团乱麻中找到政治发展的脉络。
  • 福山在书中提出政治发展的三个维度:国家建构、法治和问责
    • 福山认为,一个成功的政治模式是三者之间的平衡。

福山对“国家建构”的强调及其背后的思考

  • 福山认为国家建构是政治发展的核心要素
    • 福山将“国家建构”理解为政府的统治能力,包括国防、征税、官僚机构架构、维持社会秩序、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能力。
  • 福山对现实形势的判断出现了变化,认为国家能力的薄弱令民主化过程常常成为失序化过程
    • 在福山眼中,印度公共设施建设的缓慢、欧洲福利国家的滞涨乃至美国赤字问题的困境,都是民主制里国家能力欠缺的表现。

福山对“国家建构”与“民主法治”关系的看法

  • 福山认为国家建构与法治、问责构成平衡时,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才构成“现代政治的奇迹”
    • “一个没有法治和问责制的强国家相当于专制。它越现代和制度化,其专制就越有效”。
  • 福山对“社会放任主义”的观念进行了批评
    • 福山认为,我们今天习惯于把英国的宪政发展归功于“教会”、“贵族”等社会性因素对王权的制衡,却没有足够重视在这一过程中,英国社会并没有失去对王权的尊重。
    • 如果王权越软弱、一个国家就越容易实现民主和法治,那么世界上最早实现民主和法治的,不应该是英国,而是匈牙利。
    • 正如美国南部社会的种族主义、印度社会的种姓文化所展现的,“社会性因素”未必就代表了先进文明的力量,它也可能带来另一种形式的专制。

福山对“国家建构”的强调是否意味着对“历史终结论”的否定

  • 福山试图用《政治秩序的起源》去完善《历史的终结》
    • 福山与中国一些国家主义者的根本不同在于:他对国家能力的强调是情境性的,而不是原则性的。
    • 虽然对世界各地情势的总体判断使他现在更强调国家能力,但如果脱离语境,将这种强调应用于那些国家能力已经超强甚至过剩的国家,就成了认识上的刻舟求剑。

如何把握国家能力的“度”

  • 一定程度的国家能力是法治和民主得以发展的前提,但是一定程度的法治和问责也是国家能力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 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秦朝、更不用说纳粹德国会最后崩坍——摧垮这些政权的,并不是权力分散化、封建化带来的“政治衰败”,而恰恰国家能力的无度拓展。
  • 法治与问责使国家能力的发展变得“有价值”
    • 对比政治发展的三个维度,我们会发现,由于法治原则中的平等和公正精神、问责原则中的自治与参与精神,这两个维度具有内在价值,相比之下,国家能力则仅仅具有“工具价值”。
    • 只有当国家能力这种“工具”服务于具有内在价值的事物时,我们才能把它视为褒义的“政治发展”。
第1章 政治的必需

第三波民主化及其影响

  • 第三波民主化是20世纪70年代到2010年间世界上民主国家数量经历的一次高涨
    • 1973年,世界151个国家中,被“自由之家”评估为自由国家的仅45个。
    • 到了下一代,人们亲眼目睹巨大的政治变化。民主制和市场导向的经济,在中东阿拉伯之外的世界各地蓬勃兴起。20世纪90年代后期,约有120个国家——占世界独立国家总数的60%——成为民主制。
  • 第三波民主化背后的社会大动员
    • 世界上一度消极的千百万民众组织起来,参与他们各自社会的政治生活,其结果是朝民主制的大幅转向。
    • 此次社会大动员,背后有众多因素:广为普及的教育,使民众意识到自我和周遭的政治环境;信息技术,使思想和知识得到迅速传播;廉价的旅行和通讯,让民众得以用脚来参与选举,特别在对政府不满时;经济繁荣,诱发民众渴望获得更齐全的保障。

政治焦虑

  • 民主世界的病状:取得民主进展的某些国家出现彻底逆转,如俄罗斯、委内瑞拉、伊朗
    • 其民选领袖忙于拆除各式民主机构、操纵选举、关闭或鲸吞独立的电视和报纸、取缔反对派的活动。
  • 那些似乎走出威权政府的国家,却又陷入政论家托马斯·凯罗塞斯所谓的“灰色地带”
    • 既非完全威权,也非货真价实的民主。
  • 无关乎政治制度能否走向民主化或保持民主化,而关乎它们能否向民众提供所需的基本服务
    • 拥有民主制度这一事实,并不表明其治绩的优劣。未克履行民主所允诺的好处,可能是民主制度所面临的最大挑战。
  • 第四种政治焦虑与经济有关
    • 现代全球资本主义,证明是高效的。其创造的财富,远远超越生活在1800年前任何人的梦想。

政治衰败

  • 政治制度的发展通常是缓慢和痛苦的,必须经历漫长岁月
    • 人类社会一直在努力组织起来,以征服自己所处的环境。政治制度一旦无法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便会发生政治衰败。
  • 美国政治制度可能正面临其适应能力的重大挑战
    • 美国制度基于这样一种信念:集中的政治力量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构成了朝不虑夕的危险。
    • 没有机制上的保障能够确保美国制度既防范暴政,又在必要时按照初衷来顺利行使国家权威。

无政府幻想

  • 我们对未来的甚多焦虑,如俄罗斯退回威权、印度腐败、发展中国家政府衰败、当代美国政治受制于既得利益者,均可用一条共同线索串起,那就是如何建立和维持有效的政治制度
    • 这么明白的道理,看上去像是任何四年级小学生都认可的。然而,想得更深一步,这又是很多聪明人迄今尚没弄清的。
  • 思想对政治秩序极其重要,它是政府的合法性被接受的基础,它能够凝聚人心,并使民众愿意服从政府的权威
    • 柏林墙的倒塌标志共产主义的破产,共产主义曾是民主制的主要竞争者。自由民主制因此成为被最广泛接受的政府形式,获得快速的蔓延。

达到丹麦

  • 建立现代政治制度的问题,常被形容为如何“达到丹麦”
    • 对发达国家居民而言,“丹麦”是个具有良好政治和经济制度的神秘国度。它民主、稳定、热爱和平、繁荣、包容、政治腐败极低。
  • 丹麦人的祖先是维京人,一个很凶悍的部落,曾战胜和掳掠从地中海到乌克兰基辅的大部分欧洲
    • 率先定居不列颠的凯尔特人、征服他们的罗马人、取代罗马人的日耳曼蛮族,起初都组成部落,像阿富汗、伊拉克中部、巴布亚新几内亚现存的那些部落一样。
    •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部落社会逐渐发展出政治制度。首先是中央集权,在固定领土范围内实施有效的军事力量垄断——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国家。
    • 日积月累,社会规则越来越正规化,变成书面法律,不再是习惯或非正式的传统。这些正式规则,不必顾及在特定时间行使该权力的某人,可自主决定制度中的权力分配。换言之,制度替代了领袖。
    • 最后,有些社会不仅迫使统治者遵守限制国家权力的书面法律,还责成他们向国会、议会和其他代表较多人口的机构负责。

中国第一

  • 中国是开发国家制度的先行者,但西方的政治发展史解说,却很少提及此一创新
    • 我们现在理解的现代国家元素,在公元前3世纪的中国业已到位。
    • 中国成功发展了统一的中央官僚政府,管理众多人口和广阔疆域,尤其是与地中海的欧洲相比。
    • 中国早已发明一套非人格化(impersonal,or impersonality,译按:“非人格化”在本书指不受基于家族关系的身份的限制)和基于能力的官僚任用制度,比罗马的公共行政机构更为系统化。

底下无数龟

  • 本卷的宗旨,与其说是介绍政治发展的历史,倒不如说是分析主要政治制度出现的原因
    • 被称作“一连串混账事件”的众多历史著作,不愿意尽量提炼普遍规律和适用于其他场合的因果理论。
    • 人类学家所写的民族志,也没跳出这个窠臼,虽然细致详尽,但仍然故意避开广泛的概括。
  • 本卷有关政治发展的整体构架,与生物进化有很多相似之处
    • 达尔文进化论建筑在差异和选择这两条原则上:有机体发生随意的遗传变化,最适应环境的,得以存活和繁殖。政治发展也是如此,政治制度也会产生变异,最适合当时自然和社会环境的,也得以存活和扩散。
    • 但生物进化和政治进化之间,又有很多重大差别。人类的制度不像基因,可得到精心的设计和选择;它们的代代传播凭借文化,而不是遗传;它们因各种心理和社会的机制,而被注入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变得不易变革。
第2章 自然状态

自然状态哲学讨论

  • 西方哲学传统中对“自然状态”的讨论,一直是理解正义和政治秩序的中心议题
    • 古典政治哲学把天性和惯例(或称法律)截然分开。
    •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约翰·洛克(John Locke)、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给予这差别以进一步的拓展。
  • 亚里士多德主张,人类天生是政治的,其自然天赋使之在社会中兴旺发达
    • 这三位早期现代的哲学家则恰恰相反。他们争辩说,人类天生不是社会性的,社会只是一种手段,使人类得以实现单凭个人所无法得到的东西。

现代生命科学彰显人性和政治的生物学基础

  • 现代生物学,与人类学所介绍的自然状态完全相反:人类在进化过程中,从没经历过隔离时期
    • 人类的灵长目先驱,早已开发出广泛的社会和政治技巧。
    • 促进社会合作的功能是人脑与生俱来的。
  • 自然状态,可被描绘为战争状态,因为暴力是自发的
    • 实施暴力的,与其说是个人,不如说是密切结合的社会群体。
    • 人类并不因为自觉且理性的决定,而进入社会和政治生活。

黑猩猩政治与人类政治发展的关系

  • 黑猩猩像人类群体一样,保卫自己的领土,但在其他方面又有很多不同
    • 雄性和雌性不会组成家庭来抚养小孩,只是建立各自的等级组织。
    • 等级组织中的统治权运作,又令人想起人类群体中的政治。
  • 黑猩猩行为与人类政治发展的关系是很明显的
    • 人类和黑猩猩,都进化自同一的类人猿祖先。
    • 如果霍布斯、洛克或卢梭对自然状态的叙述是正确的,那我们必须假定,在进化成为现代人类的过程中,我们的类人猿祖先短暂抛弃了自己的社交行为和情感,然后在较迟阶段,从头开始第二次进化。

唯独人类

  • 人类的智力和认知力,总被认为是我们人类身份的关键
    • 人类自类人猿祖先分支出来,已有五百万年。其间,人类的脑容量翻了三倍,这在进化史上是异常神速的。
  • 人脑如此迅速增长的原因,是为了与人合作,是为了与人竞争
    • 心理学家尼古拉·韩福瑞(Nicolas Humphrey)和生物学家理查德·亚历山大(Richard Alexander)分别表明,人类实际上走进一场相互的军火竞赛;运用新的认知力来理解彼此行为,以建立更复杂的社会组织,成为竞赛中的优胜者。

红脸野兽

  • 促使人类合作和存活的心智模型和规范,产生时可能是理性的,恰似经济学家所说明的
    • 但宗教信仰在信徒眼中,即便证明有错,也从来不是可弃之如敝履的简单理论。
  • 规范被赋予内在价值后,便成为哲学家黑格尔(Georg W.F.Hegel)所谓“寻求承认的斗争”的目标
    • 寻求承认的欲望,截然不同于经济行为中获得物质的欲望。
    • 承认不是可供消费的实物,而是一种相互的主观意识。

寻求承认的斗争

  • 规范被赋予内在价值后,便成为哲学家黑格尔(Georg W.F.Hegel)所谓“寻求承认的斗争”的目标
    • 寻求承认的欲望,截然不同于经济行为中获得物质的欲望。
    • 承认不是可供消费的实物,而是一种相互的主观意识。
  • 人类具有更为复杂的认知力,其寻求的承认不同于灵长目
    • 黑猩猩雄性老大只为自己寻求承认,而人类还为抽象概念寻求承认,如上帝、旗帜、圣地。

政治发展的基础

  • 人类虽然自私,但却是理性的,如经济学家所称的为自利而学会互相合作
    • 人性提供通向社会性的既定途径,为人类的政治披上下列特征:包容适存性、亲戚选择、互惠利他是人类交际性的预设模式。
    • 人享有抽象和理论的能力,以心智模型探究因果关系,又偏爱在无形或非凡的力量中寻找因果关系。
    • 人倾向于遵循规范,以情感为基础,而不是理性。
    • 人渴望获得他人的主观承认,或对自己的价值,或对自己的上帝、法律、习俗、生活方式。
  • 这些自然特征是社会组织益加复杂的基础
    • 包容适存性和互惠利他,不仅属于人类,也见于众多动物,为(主要是)亲戚小群体的合作作出了解释。
    • 人类以其抽象理论的能力,很快建立征服环境和调节社会行为的新规则,远远超过黑猩猩中存在的规则。
    • 与遵循规范有关的一套高度发达的情感,确保关于世界如何运作的心智模型即使不再符合现实,也不是可丢弃的简单理论。
    • 社会在规则上趋向保守,是政治衰败的来源之一。
    • 由此说明暴力对政治发展的重要性。
    • 最后,获得承认的欲望,确保政治不会降成简单的经济自利。

进化与迁移

  • 古人类学家追溯从灵长目先驱到“行为意义上的现代人类”的进化。人口遗传学家所作的贡献,则是追踪人类朝地球不同地区的迁移
    • 类人猿至人类的进化在非洲发生。人类离开非洲前往世界各地,经历了两次大迁徙。
    • 解剖学意义上的现代人类(anatomically modern humans)——其尺寸和体格特征,大致等同于现代人类——出现于约二十万年前。行为意义上的现代人类的出现,约在五万年前。
  • 依据时下的理论,几乎所有非洲之外的人,都是行为意义上的现代人类某群体的后裔
    • 约在五万年前,这个其成员可能仅150人的群体离开非洲,穿越阿拉伯半岛的霍尔木兹海峡。
    • 其他族团离开阿拉伯半岛后,朝西北和东北两个方向迁移。前者经过近东和中亚,最终抵达欧洲。后者则在中国和亚洲东北部定居繁衍,再穿越其时连接西伯利亚和北美洲的陆地桥梁,最终南下至中南美洲。
第3章 表亲的专横

人类社会进化的事实和性质,以及相关的争议

  • 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发表之后,涌现出大量涉及人类早期制度起源的理论
    • 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和爱德华·泰勒收集积累了尚存原始社会的实证资料。
    • 卡尔·马克思的合作者弗里德里希·恩格斯运用该美国人类学家的民族学研究,发展出私人财产和家庭的起源理论。
    • 查尔斯·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以及其自然淘汰理论的进一步阐述,将生物进化原理应用到社会进化上。
  • 进化理论中褒贬和种族的特色,酿成20世纪20年代的逆反回潮
    • 弗兰茨·博厄斯主张,人类行为受到社会彻头彻尾的改造,并不植根于生物学。
    • 克利福德·格尔茨提倡“深描”;他认为,不同社会只可解说,不可互比,不分轩轾。

史前阶段

  • 人类社会随时间而进化,这是显而易见的
    • 生物进化的两个基本组件——变化和选择——也适合人类社会。
    • 因应成功的文明,常常战胜因应不成功的,恰似个体有机体之间的竞争。
  • 人类学家如莱斯利·怀特、朱利安·斯图尔德、埃尔曼·塞维斯、莫顿·弗莱德和马歇尔·萨林斯认为,各式社会在复杂、规模、能源使用各方面,都呈现出明显的升级
    • 根据萨林斯和塞维斯,人类群体都经历所谓的“特别进化”,以适应他们所占居的生态环境,其结果便是社会形式的多样化。
    • 对社会组织的普遍问题,不同社会往往采取类似的应对方法。由此表明,相交相汇的“普遍进化”在生效。

家庭和族团层次的组织

  • 族团层次的社会高度平等,其主要差别仅在年龄和性别上
    • 在狩猎采集社会中,男人打猎,女人采集,繁衍一事自有天然分工。
    • 族团内,家庭之间仅有极小的差别,没有永久领袖,也没有等级制度。
  • 族团层次的社会围绕核心家庭而建,通常奉行人类学家所称的异族通婚和父系中心
    • 女人嫁出自己的社会群体,搬到丈夫的居所。
    • 这种习惯鼓励群体之间的交往互动,增加基因的多样化,创造群体之间发生贸易的条件。

从族团到部落

  • 农业的发展,使族团层次过渡到部落层次变得可行
    • 九千到一万年前,世界上很多地区出现农业,包括美索不达米亚、中国、大洋洲、中美洲,常常位于肥沃的冲积流域。
    • 新兴的产粮技术促使人口繁密,似乎是符合逻辑的。但埃斯特·博塞鲁普认为,这样讲是因果颠倒了。无论如何,它对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
  • 部落社会里,支系以共同老祖宗为原则
    • 最基本单位是宗族,成员们可追溯到好几代之前一名共同老祖宗。
    • 人类学家使用的术语中,后裔可以是单传(unilineal),也可是双传(cognatic)。

祖先和宗教

  • 对死去祖先的崇拜开始于族团层次社会,每个族团内都会有巫师或宗教人,专司与死去祖先联络的工作
    • 随着宗族的发展,宗教变得更加复杂,更加建制化,反过来又影响其他制度,如领导权和产权。
    • 相信死去祖先对活人的作用,才是凝聚部落社会的动力,并不是什么神秘的生物本能。
  • 部落社会中,宗教生活和亲戚关系紧密相连
    • 祖先崇拜是特定的,不存在整个社群都崇拜的神。你只对自己祖先有责任,对你邻居或酋长的祖先则没有责任。
    • 通常,祖先并不久远,不像所谓的罗马人祖先的罗慕路斯。祖先只是三或四代之前的人,家中老人可能还记得。

宗教和权力

  • 军事上,部落社会远比族团层次社会强大
    • 一获通知,他们可动员数百乃至数千名的亲戚。
    • 第一个以祖先崇拜来动员大量亲戚的社会,很可能享有对付敌人的巨大优势。
  • 宗教在促进大规模的集体行动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
    • 人们要问:部落组织是既存宗教信仰的结果呢?抑或,宗教信仰是后添的,以加强既存的社会组织?
    • 很多19世纪的思想家,包括马克思和涂尔干,都相信后者。
第4章 部落社会的财产、正义、战争

私人财产的历史发展和重要性

  • 私人财产的起源与宗教和社会动机有关
    • 最早的私人财产,不属于个人,而属于宗族或其他亲戚团体。
    • 渴望得到地产,不仅是为了它的生产潜力,还为了死去的祖先和不可移动的家灶。
  • 私人财产的发展经历了从共有财产到现代产权的过程
    • 现代产权的出现被认为是经济上的理性行为,人们讨价还价来分割共有财产。
    • 共有财产让位于现代产权,其过程是狂暴的,武力和欺骗扮演了重要角色。

亲戚关系和私人财产的关系

  • 私人财产最初属于亲戚团体,与宗教和社会责任紧密相连
    • 地产必须是私人的,只有如此,陌生人或国家才无法侵犯祖先的安息地。
    • 财产就像一种信托,为了死去的祖先和未来的后裔。
  • 亲戚团体中的个人不能充分利用其财产,但会负责任
    • 部落社会中的产权分得很清楚,即使不是正式或法律上的。
    • 部落拥有的财产是否得到很好照顾,与部落内部的聚合力有关,与部落所有权无关。

法律和正义在部落社会中的性质

  • 部落社会只有软弱的中央权威,其强制他人的能力远远低于国家
    • 部落社会中的正义,有点像现代世界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各式各样的主权决策者,有时互相谈判,有时全靠自助。
    • 血亲复仇是部落社会的规则,发生于违反法律之后,以获补偿。
  • 部落社会确实开发了愈益复杂的制度,以便在民事和刑事纠纷中提供妥当的裁决
    • 民众聚会起源于部落纠纷的判决。
    • 执行萨利克法律的是条顿制度(Teutonic),称作百户法庭,由当地村民组成,即现代模拟法庭(moot court)的源头。

战争和军事组织在部落社会中的角色

  • 部落社会的出现与战争有关,它提供了组织上的灵活性
    • 定居的农业社会的发展意味着,人类群体变成近邻,他们生产的粮食,远远超过生存所必需,因此有更多的动产和不动产需要保护,或可供偷窃。
    • 部落社会的规模,远远超过族团层次,在人口数量上可压倒后者。它还有其他优势,其中最重要的是组织上的灵活性。
  • 部落社会中的酋长和侍从,不同于国家层次中的将军和军队
    • 在努尔人中,豹皮酋长基本上是一名仲裁人,没有指挥权,也不是世袭的。
    • 松散且分散的组织,对部落社会来说,既是优点,也是缺点。他们联网的组织,有时可以发起强大的攻击。配备以马匹,游牧民族的部落能奔赴远方,征服广袤的领土。

从部落制到保护人——依附者和政治机器

  • 部落社会也在进化,分支世系制的严格系谱,慢慢变成父母双传的部落,甚至是接受无亲戚关系成员的部落
    • 例如在罗马,甫斯特尔·德·库朗日所描述的父系亲族,叫作家族(gentes)。但到共和国初期,家族开始积累大量无亲戚关系的追随者,叫作依附者(clientes)。
    • 宽泛意义中的部落制,仍是活生生的事实。例如,印度自1947年建国以来,一直是成功的民主政体,但印度政治家在议会竞选中,仍需依赖保护人和依附者之间的私人关系。
第5章 “利维坦”的降临

国家层次社会与部落社会的区别

  • 国家享有集中的权力,有对合法强制权力的垄断,是领土性的,更为等级分明,更为不平等
    • 该权力委任等级分明的下属,至少在原则上,有能力在整个社会执行统一规则。
    • 该权力的后盾是对合法强制权力的垄断,体现在军队和警察上。
    • 国家权力是领土性的,不以亲戚关系为基础。
    • 与部落社会相比,国家更为等级分明,更为不平等。统治者和他的行政官员,常与社会中的他人分隔开来。
  • 国家更为精心雕琢的宗教信仰,将合法性授予国家
    • 分开的僧侣阶层,则充任庇护者。有时,僧侣阶层直接参政,实施神权政治。
    • 有时,世俗统治者掌管全部权力,被称作政教合一。
    • 再有时,政教并存,分享权力。

国家形成的理论

  • 国家原生形成是指国家在部落社会(或酋邦)中的首次出现,国家竞争形成是指第一个国家出现后的仿效追随
    • 与周边的部落社会相比,国家通常组织得更为紧密、更为强大。
  • 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提出了多种国家形成的理论,包括社会契约、灌溉、人口压力、暴力战争以及地理界限
    • 社会契约论者,如霍布斯、洛克、卢梭,一开始并不想提供国家如何出现的实证。相反,他们只是试图弄清政府的合法性。
    • 卡尔·魏特夫的“水利工程”论,前人为此花费了很多不必要的笔墨。
    • 人口统计学家埃斯特·博塞鲁普主张,人口的增加和密集是技术革新的主要动力。
    • 经济解释的弱点和空缺,把国家形成的来源指向暴力。
    • 人类学家罗伯特·卡内罗注意到,就国家形成而言,战争虽然是普遍和必要的,但还不够。他认为,生产力增长,如发生于地理上被环绕的地区,或发生在敌对部落的有效包围中,才能解释等级制国家的出现。
    • 推测政治起源的考古学家,偏爱唯物主义的解释,如环境和技术;不大喜欢文化因素,如宗教。

国家为何不是普世共有?

  • 非洲很多地区缺乏自生国家,原因在于各式因素的聚合
    • 非洲的建国者——不管是殖民地的国王和总督,还是独立后的总统——所面对的基本问题是,如何在人口稀少且不适居住的领土上行使统治权。
    • 非洲的自然地理,使权力的行使变得艰巨。
    • 非洲只有少数在地理上被环绕的地区。统治者因此而遇上极大的困难,将行政管理推入内地,以控制当地居民。
  • 澳洲本身没有国家出现,原因可能与非洲雷同
    • 大体上说,澳洲非常贫瘠,而且甚少差别。尽管人类在那里已居住良久,但人口密度总是很低。没有农业,也没有被环绕地区,由此解释了超越部落和宗族的政治组织的缺乏。
  • 美拉尼西亚的处境则不同。该地区全由岛屿组成,所以有自然环境的界限,此外,农业发明也在很久以前
    • 考虑到多数岛屿都是山脉,这里的问题与规模大小和行政困难有关。岛屿中峡谷太小,仅能养活有限人口,很难在远距离行使权力。
  • 山脉也解释了部落组织为何持续存在于世界上的高山地区
    • 对国家和军队来说,山脉使这些地区难以征服和占领。

中国的国家形成

  • 中国的国家是集权官僚制的,非常霸道
    • 在中国,国家巩固发生在社会其他力量建制化地组织起来之前。
    • 中国军队一直处于国家的严密控制之下,从没对政治权力构成独立威胁。
  • 中国国家形成的主要动力,不是为了建立壮观的灌溉工程,也不在魅力型宗教领袖,而是无情的战争
    • 战争和战争的需求,在一千八百年内,把成千上万的弱小政治体凝聚成大一统的国家。
第6章 中国的部落制

中国文明的起源和部落社会组织

  • 中国有部落制,分支世系制迄今仍残留于中国南部和台湾
    • 人类长居中国,早在80万年前,像古直立人的古人类已现踪迹。
    • 稷(北方)和稻(南方)很早获得人工培植,冶金和定居社区的首次出现,则在中国朝代之前的仰韶时期(公元前5000—前3000年)。
  • 古代中国的分期有点让人困惑,仰韶和龙山不是朝代,而是考古学的范畴
    • 中国王朝始于三代,即夏、商、周,公元前770年,周朝又发生分裂,从陕西的镐京迁都至现代河南的洛阳,前为西周,后为东周。
    • 东周本身又分春秋和战国前后两段。

部落的中国

  • 从部落到国家层次的过渡在中国慢慢发生,新的国家制度重叠在亲戚关系的社会组织之上
    • 夏商时期被称作“国”的,虽然有日益明显的等级和集中领导,实际上只是酋邦或部落。
    • 一直到商末,亲戚团体仍是中国社会组织的主要形式。
  • 中国历史的早期社会由宗族组成,即同一祖先的父系家族
    • 基本军事单位由宗族内大约百家男子组成,以宗族领袖为首,聚集在同一旗号下。
    • 宗族又可灵活组合,凝聚而成氏族(clan)或更高层次的宗族,而国王只是特定地区所有宗族的最高领袖。

中国的家庭和亲戚关系

  • 社会组织中家庭和亲戚的重要性是中国历史上重大常数之一
    • 秦国君主试图抑制亲戚裙带,以推崇非人格化的行政管理,先在自己王国,统一成功后再推向全中国。
    • 中国共产党1949年上台后,也尝试使用专政权力消灭中国传统的家庭主义,使个人与国家紧密相连。
  • 中国社会的亲戚关系严格遵循父系社会或父系家族的规则
    • 有人类学家将之定义为“使用统一礼仪、显示共同祖先的集团(corporate)”。
    • 某些现代宗族的祖先可追溯到二十五代以上,但历史上的宗族通常不超过五代。

中国的“封建”时期

  • 商灭于周,周的部落定居于渭河流域,在商的西方
    • 周的征服始于公元前11世纪初,历时数年。
    • 周王杀死商的储君,谋害自己兄弟,夺取政权,建立新朝。
  • 周朝的中国是个封建社会,与中央集权国家没有相似之处
    • 像很多征战的朝代,不管是之前还是之后,周天子发现自己没有足够军队或资源来直接统治所占领的土地。
    • 所以,他分派封地给麾下的将领。考虑到周社会的部落性质,那些将领多是他的亲戚。
第7章 战争和中国国家的兴起

战争与国家建设

  • 中国的东周时期,国家形成的最重要动力就是战争
    • 从公元前770年的东周初期到前221年的秦朝统一,中国经历了连绵不绝的战争。
  • 与其他好战社会相比,中国在东周期间的血腥记录仍然突出
    • 春秋时期的294年,中国的“国家”之间共打了1211次战役,和平岁月仅有38年,超过110个政治体被灭绝。
    • 后续的254年战国时期,打了468次战役,仅有89年太平无事。
  • 激烈战争造就强烈的奖励,导致了旧制度被摧毁和新制度取而代之
    • 它们都与军事组织、征税、官僚机关、民间的技术革新以及思想有关。

商鞅的反家庭运动

  • 商鞅起初在魏国做官,后来投奔相对落后的秦,一举成为秦孝公的总顾问
    • 他上任初期,就向既存的家族管理发起进攻。
  • 商鞅最重要的改革之一是废除井田制,再把土地分给由国家直接监护的农家
    • 废除井田制使农民挣脱对地主的传统义务,并允许他们搬往他人新开发的土地,或干脆拥有自己的土地。
  • 商鞅还向所有成年男子征收人头税,国家颁布,家庭如有若干儿子,长大后一定要分居,不然就要缴双倍的税
    • 对没有足够财产可分的穷苦家庭来说,该制度造成了莫大艰辛。
  • 商鞅竭尽全力投入社会工程,将传统亲戚关系的权力和地产制度转换成以国家为中心的非人格化统治
    • 他将市镇和乡村合并起来,设四十一个县;县令不是地方推举的,而是中央政府指派的。
    • 商鞅还颁布在秦国通用的统一度量衡,以此来替代封建制度下的杂乱标准。

儒家与法家

  • 儒家极力主张向后看,其合法性扎根于古代实践
    • 孔子在春秋末期编辑他的经典作品,十分怀恋周朝的社会秩序。
  • 法家向前看,它把儒家和对家庭的尊崇,看作巩固政治权力的绊脚石
    • 法家建议,不可把臣民当作可以教诲的道德人,只可当作仅对赏罚有兴趣的自私人——特别是惩罚。

中国发展路径为何异于欧洲

  • 地理、文化、领导或领导的缺乏以及政治发展走上不同路径直接相关
    • 欧洲因河流、森林、海洋、山脉而分成众多区域,如阿尔卑斯山脉、比利牛斯山、莱茵河、多瑙河、波罗的海、喀尔巴阡山脉,等等。
    • 商和周的部落之间有种族差异,但周朝时期涌现出的各国,则无种族和语言的明显区分,不像罗马人、日耳曼人、凯尔特人、法兰克人、维京人、斯拉夫人、匈人之间。
    • 多极国家体系不是自我调整的机器,不能永远取得防止霸权崛起的平衡。
    • 中国情形很不同,它依赖广泛的亲戚体系。

多种现代化

  • 秦统一中国后,政治现代化为何没有导致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
    • 现代国家的出现是集约型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但还不够。
    • 战国时期没有出现独立的商业资产阶级。
    • 亲戚关系体系崩溃,被更自愿、更个人形式的团体所取代,这就是社会现代化。但它在秦统一后没有发生。
第8章 伟大的汉朝制度

秦始皇和他的朝代为何迅速倒塌

  • 秦始皇实施法家原则,推行庞大的社会工程,激发社会强烈反对
    • 秦始皇把秦的制度推广到全中国,其所创造的不仅是一个国家,而且将在后继者汉朝手里变成一种统一的中国精英文化。
    • 他攻击既存传统,推行庞大的社会工程,所作所为几近极权主义,从而激发了社会中几乎每个阶层的强烈反对。
  • 秦朝为后世君主留下一份复杂遗产,一方面受攻击的儒家和传统派诅咒它是中国历史上最不道德、最为暴虐的政权之一,另一方面秦朝凭借政治权力所建立的强大现代制度,不但活过了汉初的贵族复辟,而且在事实上定义了中国文明
    • 尽管在后来中国王朝中,法家不再是钦准的意识形态,但在国家制度中仍可看到它留下的遗迹。

秦朝国家和崩溃

  • 秦始皇的政策由丞相李斯执行,李斯是法家思想家韩非子的同学,但设下阴谋让后者蒙辱自杀
    • 李斯一旦掌权,这名建国设计师的最初行动是将帝国行政分为两级,共设三十六郡,郡以下设县。
    • 秦始皇留用的儒家官员抵抗国家集权,在公元前213年建议皇帝重新分封,试图在乡野为自己打下新的权力基础,这似乎不是偶然的。
  • 秦朝严格遵守法家方法,其统治如此暴虐,以致在全国激起一系列起义
    • 它的轰然倒塌是在秦始皇死后不久的公元前210年。被押去军事营地的一队罪犯,因暴雨而受阻,遂揭竿而起。
    • 叛乱迅速蔓延至帝国其他地区,很多幸存的前君主和前封建贵族,看到秦朝变得衰弱,便拥兵宣告独立。

汉朝政府的性质

  • 汉朝时期涌现出的中央政府,在秦朝的独裁集权与周朝的亲戚制度之间,取得了更好的平衡
    • 它日愈合理化和建制化,一步步解决家族统治的地方势力。
    • 在西汉末期王莽的土地改革之前,没有试图使用权力来从事大规模的社会工程。
  • 汉朝时期,中国政府愈益建制化,根据马克斯·韦伯的经典定义,现代官僚机构的特征包括:因功能而分的官职需有明确专长、在界定清晰的等级制度中设立各级官职、官员不得有独立的政治基础、官员必须遵守等级制度中的严格纪律、薪俸官职只是谋生的职业
    • 西汉的中国政府几乎符合现代官僚机构的全部特征。
    • 政府内确实有很多留用的家族官员,尤其是在高祖统治的早期,因为皇帝需要反秦和内战盟友,以帮助自己巩固新政权。
    • 但在中央政府,非人格化基础上选出的官员逐一取代家族官员。
    • 始于公元前165年,皇帝昭告全国高级官员,推荐定额的优秀青年以任公职。
    • 公元前5年,中国的编户人口是六千万,在首都和省级供职的就有大约十三万官员。
    • 尽管尚有家族制的残余,根据韦伯的定义,汉朝的中央政府日愈官僚化。
  • 汉朝政府最不寻常的特征之一,就是文官政府对军队的有效控制
    • 原因之一是军事等级的建制化比不上文官。
    • 这些理由又带出新的疑问,中国制度中的武官为何获得如此低下的威望,答案很可能是规范化。
    • 春秋和战国的严峻考验中涌现出一种思想:真正的政治权威在于教育和教养,而不在于军队威力。
    • 觊觎王位的军人发现,必须披上儒家学问的外衣,方能获得他人的信服;必须让儿子接受大儒的调教,方能继承王位。
    • 光说笔杆子比剑更为强大,这似乎还不够。我们应该考虑,文官政府得以成功控制军队,最终还得依赖有关合法权威的规范思想。
第9章 政治衰败和家族政府的复辟

政治衰败的原因

  • 政治秩序一旦出现就能自我持续的观点是错误的
    • 随着时间的推移,内部和外部都会发生变化,先前的平衡不再有效,引起政治衰败。
  • 汉朝的崩溃原因多种多样,涉及早先政治平衡方方面面的变迁
    • 公元2世纪,由于外戚和宦官的干涉,汉朝皇族的团结和它的合法性受到严重破坏。
    • 环境条件令形势雪上加霜,173、179、182年发生瘟疫;176、177、182、183年发生饥荒;175年发大水。
    • 家族精英攫取国家权力以削弱中央政府,是汉朝衰败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富人更富的现象

  • 中国经历了大庄园愈益扩张,加剧了贫富悬殊
    • 大庄园受贵族家庭的控制,其家人身居高位,要么在长安的中央政府,要么在地方州郡。
    • 他们逐步剥夺政府的税收,因为自己的富饶农地无需纳税,这些家庭就是今天所谓的追求租金精英的早期版本。
  • 在集约增长不可能的马尔萨斯式世界,健全产权只会巩固资源的既存分配
    • 财富的实际分配,代表不了生产效率或勤劳与否,只能代表起初的运气,或者业主与政治权力的关联。

国家分裂和家族制复辟的过程

  • 秦朝统一中国之后最长命的朝代汉朝,终于在公元220年彻底崩溃
    • 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小说之一《三国演义》,讲的就是东汉到晋朝这段时期。
  • 亲戚关系和家族制,如何在汉和隋之间的空白时期(581年中国再度统一)重新成为中国政治的组织原则
    • 中央国家的力量,正好与家族团体的力量成反比。
    • 即使在现代国家获得建立之后,各种形式的部落制仍是预设的政治组织。

强大的中国国家的发展

  • 隋唐重建中央集权,但没能终止贵族家庭的影响
    • 他们在间隔的空白时期,攫取了众多小国的政府权力。
  • 中国何以再次统一的第二个原因也许更为重要,能向当代发展中国家提供启示
    • 中国在秦汉时期所创造的,除了强大国家,还有共同文化。
    • 中国得以重新统一是因为秦汉两朝已创下先例,统治整体比统治其中一部更为合法。
第10章 印度的弯路

印度早期政治发展与中国的分流

  • 印度早期政治发展明显与中国形成分流,它们都是分支式的部落社会组织
    • 到公元前第一个千年的中期,第一批酋邦和国家从印度北部的部落社会中脱颖而出,比中国晚不了太多。
  • 早期印度国家无须像中国所经历的那样,应对社会动员的极端要求
    • 印度从没经历像中国的春秋和战国时期持续数世纪的暴力。

印度独特的社会发展模式

  • 大约在国家刚刚形成之际,便涌现出界限分明的四大社会阶层,被称为瓦尔纳(varnas,阶层)
    • 婆罗门(Brahmins)、武士的刹帝利(Kshatriyas)、商人的吠舍(Vaishyas)、包罗其余的首陀罗(Sudras,主要是农民)。
  • 迦提(jatis)的涌现,最终演变成种姓制度(caste)
    • 迦提重叠在现有血统结构之上,为氏族的异族通婚设定界限。

印度部落社会及其向国家的过渡

  • 早期印度——雅利安部落是游牧民族,放牧牛群,以牛为食,并已驯养马匹
    • 他们第一次迁入印度河——恒河平原时,碰上他们称作达萨(dasas)的其他定居者,后者可能属于不同种族,使用达罗毗荼语(Dravidian)或澳斯特罗——亚细亚语(Austro-Asiatic,又称南亚语)。
  • 促使印度从部落社会过渡到国家,其原动力是什么?
    • 第一是征服:《梨俱吠陀》讲到印度——雅利安人遇上达萨人,发动战争,最终征服后者。
    • 第二是技术变化。其中之一是铁器,它在公元前800年之后得到与日俱增的使用。
    • 跟中国相似,促进政治巩固的还有技术变化。其中之一是铁器,它在公元前800年之后得到与日俱增的使用。
    • 像中国和其他从部落过渡到国家的社会,独特和永久的祭司阶层婆罗门,赋予部落领袖愈益增长的合法性,使后者权力获得很大提升。

印度家庭和亲戚关系

  • 印度——雅利安部落也组成父系家族的血统
    • 从1862年到1869年,梅因是在印度度过的。作为总督会议的法律成员,他潜心攻读印度的原始文献。他确信曾有过统一的“雅利安”文明,包括罗马和印度。
  • 印度亲戚关系不同于中国,因为瓦尔纳和迦提的等级制度参与其中
    • 迦提确立异族通婚的界限。这意味着,任何人通常不得与自己瓦尔纳或迦提之外的人谈婚论嫁。

过渡到国家

  • 促使印度从部落社会过渡到国家,其原动力是什么?
    • 第一是征服:《梨俱吠陀》讲到印度——雅利安人遇上达萨人,发动战争,最终征服后者。
    • 第二是技术变化。其中之一是铁器,它在公元前800年之后得到与日俱增的使用。
    • 跟中国相似,促进政治巩固的还有技术变化。其中之一是铁器,它在公元前800年之后得到与日俱增的使用。
    • 像中国和其他从部落过渡到国家的社会,独特和永久的祭司阶层婆罗门,赋予部落领袖愈益增长的合法性,使后者权力获得很大提升。

弯路

  • 到此为止,印度北部和两三千年前的中国西周,它们所经历的政治发展没有重大差别
    • 最初,社会组成父系氏族的联合体,信奉祖先崇拜;大约在过渡到定居农业社会时,转向等级分明、世袭领袖、统治者和祭司的分工。
  • 首批真正国家出现于印度河——恒河平原时,印度的政治演变以戏剧性的方式与中国模式分道扬镳
    • 印度国家没有经历五百年日益激烈的连续战争,就像中国早期国家在东周时所承受的。
    • 之后的数世纪内,印度国家也彼此打仗,也与伽那——僧伽交战,但从没达到中国所实施的相互灭绝的惨烈程序。
    • 在发展现代国家制度方面,战国时期的中国政治体不得不仿效邻国,而印度政治体显然没有此种压力。
第11章 瓦尔纳和迦提

经济与宗教在社会变化中的角色

  • 马克思和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利益享有优先权
    • 马克思认为宗教是大众的“麻醉剂”,是精英编出的,为了辩护其对社会他人的掌控。
    • 很多现代经济学家认为他们的功利最大化的理性架构,足以解释几乎所有的社会行为。
  • 韦伯和涂尔干认为宗教和宗教观念是主要因素
    • 韦伯坚持,在现代经济学家所运作的架构中,个人是主要决策者,物质利益是主要动机;但最终,这架构本身又是新教改革的观念的产品。
    • 涂尔干认为,宗教和宗教观念是主要因素,既是人类行动的动力,又是社会身份的来源。

印度宗教的合理性

  • 婆罗门教迦提制度与现代经济的需求不符,但对接受婆罗门教根本前提的人来说,却完全合理
    • 迦提制度中,个人天生只能从事有限行业,他们必须继承父业,必须与同一迦提团体的成员通婚。
    • 迦提制度对社会合作造成了巨大障碍,对某些婆罗门来说,光是看见贱民就需要一个冗长的净化仪式。
  • 婆罗门教理后面的高度合理性——自然神学,或上帝的理由
    • 所有印度宗教系统,其终级目的是为了超越生命(moksha)。
    • 迦提制度源于业力(karma),即个人在现世所做的一切。

思想及其政治后果

  • 瓦尔纳制度对政治有巨大影响,它要求武士的刹帝利服从婆罗门
    • 王室权力需要连续获得祭司(即仪式)权力所赋予的神圣化,以维持神圣的合法性。
    • 每位统治者需要与宫廷祭司(purohita)建立私人关系,他作为世俗领袖所采取的每一次行动,都要得到宫廷祭司所赋予的神圣化。
  • 瓦尔纳和迦提的制度限制了军事组织的发展
    • 武士的刹帝利是瓦尔纳制度四大阶层之一,自动限制了印度社会军事动员的潜力。
    • 在采用新兴军事技术方面,如此保守的社会显然是迟疑不决的。
  • 印度社会以迦提为基础形成众多紧密结合的小集团,其组织动力正是由婆罗门教提供的
    • 这些集团自我管理,不需要国家帮忙组织。
    • 它们抵抗国家的渗透和控制,政治学家乔尔·米格代尔(Joel Migdal)称之为软弱国家和强势社会。
  • 婆罗门教社会制度对文化的控制,这一习俗延续至今,使大批印度人陷于贫穷和绝望
    • 作为仪式监护人,婆罗门当然掌控学习和知识。
    • 跟军队的情形一样,瓦尔纳和迦提的等级制度阻止了大多数人获得教育和文化,从而减少了可为国家所用的称职人才。
  • 印度的社会制度源于宗教,大大限制了国家的集权能力
    • 统治者不能动员大批人口以建立强大军队。
    • 不能渗透存在于每座村庄的自治且严密组织的迦提。
    • 自己和部下缺乏教育和文化。
    • 还要面对维护规范化秩序的严密的祭司阶层。
    • 自己在这一秩序中仅扮演从属角色。
第12章 印度政体的弱点

孔雀王朝的建立和统治

  • 孔雀王朝是印度第一个本土政治体,由旃陀罗笈多·孔雀建立
    • 旃陀罗笈多·孔雀是婆罗门学者兼大臣考底利耶的门生。
    • 他在公元前321年建立了印度次大陆第一个本土政治体——孔雀帝国。
  • 孔雀帝国的疆域西到波斯,东到阿萨姆邦,南至卡纳塔克
    • 孔雀王朝历经三代而建起的帝国,占据了喜马拉雅山脉以南的178整个印度北方。
    • 印度次大陆上,唯一没被统一的是南方边缘地带,分别是现代的喀拉拉邦、泰米尔纳德邦(Tamil Nadu)、斯里兰卡。

孔雀帝国的国家性质

  • 孔雀帝国与秦国的政体性质相差十万八千里
    • 秦国是个真正的国家,具有马克斯·韦伯所界定的现代国家政府的许多特征。
    • 孔雀帝国的政府用人完全是家族式的,受种姓制度的严格限制。
  • 孔雀王朝没有统一度量衡,也没有在管辖地区统一语言
    • 孔雀王朝没有建立强大的国家制度,也从没自家族政府过渡到非人格化政府。
    • 孔雀王朝从没建立强大的国家制度,也从没自家族政府过渡到非人格化政府。

社会战胜政治

  • 孔雀帝国崩溃后,印度经历了政治衰败
    • 在遥远的南方,地方上的酋邦发展成王国,例如公元前1世纪统治西部的等乘王朝(Satavahana)。
    • 为了控制德干北部,它与其他小王国发生冲突。此外,小王国之间也在争斗,如注辇国(Cholas)、潘地亚国(Pandyas)、萨提亚普特拉国(Satiyaputras)。
  • 笈多王朝再次统一印度北方的大部,但没在国家制度方面作出任何革新
    • 旃陀罗笈多一世(Chandra Gupta I)在摩揭陀国当政,其权力基础与孔雀王朝相同。他和儿子沙摩陀罗笈多(Samudra Gupta),再次统一印度北方的大部。
    • 笈多王朝再持续两代,直到塞建陀笈多国王(Skanda Gupta)死于5世纪的下半叶。

外国人的国家建设

  • 10世纪后,印度的政治历史不再是本土发展史,而是一连串外国入侵史
    • 10世纪末之后,一系列突厥——阿富汗的穆斯林侵入印度北方。
    • 英国统治则不同,其影响既持久又深远。
  • 英国统治下的印度,现代印度是外国人建国计划的产物
    • 卡维拉吉认为,与印度民族主义者的叙述相悖,“英国人没有征服一个既存的印度。更确切地说,他们只是征服了一系列独立王国。
    • 将印度凝成政治体的重要制度,如行政机构、军队、共同的行政语言(英语)、实施统一和非人格化的法律制度、民主本身,既是印度人与英国殖民政府互动之后的成果,又是西方思想和价值融入印度历史经验之后的产物。

中国和印度的政治制度比较

  • 中国早熟出世的强大国家,始终能够完成印度所做不到的任务
    • 例如,中国在推动大型基建工程方面比印度更为成功,像高速公路、机场、发电厂、大型水电项目。
    • 中国强大的国家从来不受法治的约束,也就无法遏制其统治者的异想天开。
  • 印度的表亲专横允许他们对抗暴君的专横,社会层次的强大组织平衡和抑制了国家层次的强大机构
    • 在印度,个人自由受到诸多限制,如亲戚关系、种姓制度、宗教义务、风俗习惯。
    • 中国情形则不同。那里,拥有现代制度的强大国家早已产生,可刻意追求对现有社会秩序的广泛干预,并在塑造国家的文化和身份上取得成功。
第13章 军事奴隶制与穆斯林走出部落制

奥斯曼帝国的军事奴隶制

  • 奥斯曼帝国的军事奴隶制是一种奇特的制度,没有一名穆斯林可成为合法的奴隶
    • 官员访问村庄时,基督教士被要求提供所有获洗礼男童的名单,适龄的被带来供官员检验。
    • 最优秀的10%会在伊斯坦布尔和埃迪尔内的宫殿中长大,受伊斯兰教世界中最好的培训,为充任帝国高级官员而作准备。
    • 其余的则被抚养成说土耳其语的穆斯林,加入著名的土耳其禁卫军。
  • 军事奴隶制在奥斯曼帝国的晚期,变成了王者之王,擅自决定苏丹的废黜和任命
    • 在帝国的晚期,他们变成了王者之王,擅自决定苏丹的废黜和任命。
    • 1826年,奥斯曼帝国统治者现在可以推动改革,照现代欧洲的模式重建一支军队。

创建穆斯林国家

  • 先知穆罕默德运用社会契约、实力、超凡魅力的组合,首先统一了争吵不休的麦地那部落,然后是麦加和周边城镇的部落,从而建成了国家层次的社会
    • 先知的布道是故意反部落的。它宣称有个信徒团体,其忠诚只献给上帝和上帝的话语,而不是自己的部落。
  • 维持政治统一始终是阿拉伯部落制背景下的艰辛斗争
    • 穆罕默德死于公元632年,麻烦立即露出端倪。先知的超凡魅力足以凝聚他所创建的政治体,现在却面临四分五裂的威胁。
    • 在头三个哈里发的治下——艾布·伯克尔(632—634年在位)、欧麦尔(Umar,634—644年在位)、奥斯曼(644—656年在位)——穆斯林帝国以惊人的速度扩张,兼并整个阿拉伯半岛,以及今日的黎巴嫩、叙利亚、伊拉克、伊朗、埃及的主要地区。

军事奴隶制的起源

  • 军事奴隶制发展于9世纪中期的阿拔斯王朝,用以克服之前穆斯林军队基于部落征召的重重弊端
    • 阿拔斯王朝属于哈希姆血统,在什叶派和波斯的呼罗珊(Khorasani)义军帮助下,于750年推翻倭马亚王朝,并把首都从大马士革迁至巴格达。
    • 到马蒙(al-Ma'mun,813—833年在位)和穆尔台绥姆(al-Mu'tasim,833—842年在位)的治下,阿拔斯王朝征服中亚的河中地区(Transoxania),大批突厥部落投靠帝国,外国人充当国家军事力量的核心方才成为惯例。
  • 军事奴隶制解决了部落社会中建立持久军事工具的难题
    • 在伽色尼和埃及马穆鲁克的案例中,亲戚关系和家族制渗入马穆鲁克制度,使该制度衰落。
    • 只有奥斯曼帝国清楚看到,必须把家族制赶出国家机器,其照章办事将近三个世纪。
第14章 马穆鲁克挽救伊斯兰教

马穆鲁克在埃及上台及其军事奴隶制

  • 马穆鲁克苏丹国在1250年到1517年间掌权埃及和叙利亚
    • 军事奴隶制帮助穆斯林政权在埃及和叙利亚掌权近三百年。
  • 马穆鲁克实施军事奴隶制,通过奴役学习荣誉和祝福
    • 他们通过奴役学习荣誉和祝福,荣获上帝的恩惠。
    • 受了奴役的治疗,他们以真正信徒的决心走进穆斯林宗教。

马穆鲁克挽救伊斯兰教于十字军和蒙古军

  • 马穆鲁克在阿音札鲁特战役中打败了蒙古军
    • 1260年,拜伯尔斯和伯海里团,在巴勒斯坦的阿音札鲁特战役中取得更为重大的胜利,他们打败了蒙古军。
  • 马穆鲁克制度在埃及马穆鲁克政权的统治下获得进一步的加强
    • 苏丹国得以从中亚草原、西北和北方的拜占庭领土获得一波波新兵,这是成功的关键之一。
    • 有些新兵已是穆斯林,另外的是异教徒和基督徒。皈依伊斯兰教的过程是至关重要的,重建了他们的忠诚,并拉近了他们与新主人的感情。
    • 新兵与家庭和部落完全隔绝,经过从小伊始的培训而获得新家,即苏丹家庭和马穆鲁克相互的手足情谊,这是另一个关键。
    • 太监在制度运作上也扮演重要角色。不像中国或拜占庭帝国的太监,穆斯林太监几乎都是在穆斯林土地之外出生的外国人。
    • 作为政治制度的马穆鲁克之所以成功,除了教育特殊,还因为贵不过一代的原则。

马穆鲁克的衰退

  • 马穆鲁克制度的设计中至少有两个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使它本身变得日益软弱
    • 第一,马穆鲁克军中没有制度化的统治机制。
    • 马穆鲁克国家结构的第二个缺陷是缺乏最高的政治权威。
  • 反世袭原则逐渐衰退,最终导致埃及马穆鲁克国家的崩溃
    • 随着时间的推移,世袭不但用于苏丹,甚至蔓延至马穆鲁克,他们也试图建立自己的朝代。
    • 富有的马穆鲁克发现,他们可以捐赠给伊斯兰宗教慈善事业瓦克夫(waqf)、伊斯兰学校(madrassa)、医院和其他信托机构,让自己的后裔担任主管,从而战胜贵不过一代的原则。
    • 有些马穆鲁克没有直系亲戚,却把种族关系当作团结基础。
    • 最终,切尔克斯派从钦察派的手中夺走苏丹国。

作为犯罪集团的国家

  • 马穆鲁克政权的政治衰败,它在1517年遭到奥斯曼帝国的摧毁
    • 从1388年到1514年,埃及承受二十六年的瘟疫。
    • 由于奥斯曼帝国的兴起,马穆鲁克越来越难以招募奴隶军,因为奥斯曼帝国直接挡在赴中亚的贸易途径上。
    • 最后,马穆鲁克制度证明太僵硬,不愿采用新军事技术,尤其是步兵军队的火器。
  • 马穆鲁克直接参政,不满足于担任国家的代理人
    • 没人可以管教他们,每一名马穆鲁克都能追求苏丹一职,因此蓄谋弄权。
    • 王朝原则很早为最高层领袖所接受,很快传染给整个马穆鲁克上层,变成既得利益的世袭贵族精英。
    • 同时,这些精英没有安全产权,想方设法从苏丹手中保住自己的收入,以传给后裔。
    • 在布尔吉系马穆鲁克的治下,精英群体分化于年龄的差异,老牌马穆鲁克将年轻者招入自己的家族网络。
    • 曾将年轻马穆鲁克与国家绑在一起的训练不见了,只有为自己派别的赤裸裸的租金追求,他们使用强制力量,从平民百姓和其他马穆鲁克那里榨取资源。
第15章 奥斯曼帝国的运作和衰退

奥斯曼帝国的治理结构

  • 奥斯曼帝国以欧洲君主做不到的方式集中权力
    • 奥斯曼帝国将王国分割为众多桑贾克,派去不同的行政官,可以随意调换。
  • 奥斯曼帝国完善军事奴隶制
    • 奥斯曼帝国以阿拔斯王朝、马穆鲁克和其他土耳其统治者的军事奴隶制为基础,但剔除了使马穆鲁克制度失灵的缺陷。
  • 奥斯曼制度衰退的原因
    • 军事奴隶制走进发展的死胡同。

奥斯曼帝国的行政制度

  • 奥斯曼帝国的地方行政制度源于15世纪的西帕希骑士和其封地蒂玛
    • 最小的封地只有一至数座村庄,其税收只能负担拥有马和其他装备的单名骑士。
    • 较大的封地叫扎美,分配给称为扎伊姆的中级官员,高级官员分到的封地叫哈斯。
  • 奥斯曼帝国创造出仅一代的贵族,防止了享有资源基础和世袭特权的强大地主贵族涌现
    • 骑士或扎伊姆住在自己的封地,向本地农民征收实物税,通常是每个农民每年上缴一车木材和饲料,再加上半车干草。
    • 封地是为了换取军事服务,如果没有提供军事服务,苏丹就可收回封地。

奥斯曼帝国的军事奴隶制

  • 迪立克采邑制得靠军事奴隶制,不然就会管理失当
    • 军事奴隶制始于苏丹家庭的延伸,像阿尤布的马穆鲁克。
    • 奥斯曼帝国统治者一直保留对军事奴隶制的控制,直到帝国晚期。
  • 奥斯曼帝国改善了马穆鲁克制度,将招募进执政机构的非穆斯林奴隶与帝国的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的百姓严格分开
    • 后者可有家庭和财产,可将财产和土地遗传给子孙。
    • 他们也可根据宗派附属关系,组织成半自治的社区米勒特,但不能成为执政精英的一员,不能携带兵器,不能当兵或在奥斯曼政府中当官。

奥斯曼帝国的国家制度

  • 奥斯曼帝国没有实施最大化征税,而是视自己为监护人,除了较低水平的征税,还在保护农民对抗更像有组织犯罪的精英
    • 我们这样说,是因为奥斯曼帝国晚期发生财政困难,苏丹不得不大大提高征税水平。
  • 奥斯曼帝国的制度,比15世纪同期的欧洲政治组织更为成熟和先进
    • 就集权和支配社会的能力而言,鼎盛时期的奥斯曼帝国,比较不像同期的欧洲国家和印度次大陆上建立的本土国家,而更接近于中华帝国。

奥斯曼帝国的衰退

  • 奥斯曼制度的衰退归罪于内外两种因素
    • 外部因素包括帝国的地理极限,以及人口和环境的巨大变化。
    • 内部因素包括军事奴隶制的崩溃、禁卫军由国家权力的工具蜕变成既得利益团体。
  • 奥斯曼帝国从没发展出本土的资本主义,不能长期取得持续的生产力增长,所以只能依赖粗放式增长来增加财政资源
    • 经济和外交的政策失败,彼此雪上加霜,使本土制度无法承受。
第16章 基督教打破家庭观念

欧洲家庭性质的普遍误会

  • 欧洲家庭性质被普遍误会,认为其家庭关系薄弱
    • 欧洲的亲戚关系采纳不同形式,与世界上几乎任何其他地方形成强烈对照。
    • 西欧男女倾向于晚婚,从总体上讲,不结婚的比率较高,这两个因素导致相对较低的出生率。
  • 欧洲社会很早就是个人主义的,在婚姻、财产和其他私人事务上,当家做主的是个人,而不是家庭或亲戚团体
    • 个人主义无须等待国家的出现,无须等待它来宣告个人法律权利,并行使强制权力来予以保障。
    • 更确切地说,个人已在享受实质性的自由,无须承担对亲戚的社会义务,先有这样的社会,再来建起国家。

基督教打破家庭观念

  • 天主教会摧毁延伸的亲戚团体
    • 天主教会极力反对四种行为:与近亲结婚、与兄弟的寡妇结婚、领养孩子、离婚。
    • 教皇格里高利一世在6世纪敦使异教的盎格鲁——萨克逊人皈依基督教,尊敬的比德(Venerable Bede)在报告此事时就提及,格里高利直率谴责部落实行的与近亲和兄弟的寡妇的婚姻。
  • 教会坚持这个立场的原因,与其说为了神学,倒不如说为了教堂自己的物质利益
    • 交叉表亲的婚姻(或任何其他近亲的婚姻)、与兄弟的寡妇结婚、纳妾、领养孩子、离婚都是他所谓的“继承策略”;借此,亲戚团体得以继续控制代代相传的财产。
    • 教会尽量使之难以实现,所以她本人必须拥有财产。女子有权拥有和处置自己的财产,对教会大有裨益,无子女寡妇和老处女变成了捐献的一大来源。

欧洲建国的社会背景

  • 欧洲(以及其殖民地)是个例外,因为它脱离复杂的亲戚关系,首先在社会和文化层次,而不在政治层次
    • 在某种意义上,教会采取政治行为,更改了婚姻和遗产的规则,但其动机却是经济的。
    • 教会不是其所在领土的主权统治者,更确切地说,只是一个社会参与者,它的影响只在制定文化规则。
  • 以封建制度替代亲戚关系建制,对地方治理的功效而言,另有重要的政治影响
    • 宗族和封建制度都在不同时期发挥主权和统治的功能,尤其是在中央国家式微时。
    • 但封建制度更为灵活,因为依据的是合同,更能组织决定性的集体行动,因为其等级分明。
第17章 法治的起源

法治的起源与早期欧洲国家

  • 早期欧洲国家分配的只是正义,不一定是法律
    • 法律植根于他处,或在宗教,或在部落和其他社区的习俗。
  • 早期欧洲国家权力和合法性的增长,与法治的涌现密不可分。

法治的定义和争论

  • 法律是凝聚社区的有关正义的一组抽象规则
    • 在前现代社会,制定法律的权威据信是超凡的,或神权,或古老习俗,或自然。
  • 法治的存在意味着拥有政治权力的个人必须接受法律的束缚
    • 如果有任何高于任何立法的现存法律,方能说有法治的存在。

法治的现代迷惑

  • 在当代发展中国家,最大政治缺点之一就是法治的相对软弱
    • 军事和征税的机构,天然来自人类基本的掠夺本能。
    • 但法律机构必须遍布整个国家,持续不断,长期运作。
  • 有“足够好”的产权和合同执行,允许经济的发展,但没有真正的法治,这完全可行
    • 中国经济取得三十多年的两位数增长,并不需要“法治”的抽象承诺。

法律早于立法的哈耶克理论

  • 哈耶克认为,社会秩序不是自上而下的理性计划的结果,而是在数百或数千分散个人的互动中自发产生的
    • 那些个人尝试各式规则,保留有效的,拒绝无效的。
  • 哈耶克心目中的自发秩序模型就是英国的普通法
    • 无数法官设法将普遍规则用于所面对的特定案例,其判决的累积促使法律的进化发展。

从惯例法到普通法

  • 普通法并不是惯例法的自发演变,它与早期国家的兴起密切相关,并凭借国家权力而取得最终的统治地位
    • 诺曼征服之后,向全国颁布统一的普通法,已变成扩展国家权力的主要工具。
  • 普通法代表了英国法律发展的中断
    • 它依据较早的先例,如果没有诺曼征服,绝不可能成为全国法律。
第18章 教会变为国家

天主教会对法治在欧洲的形成至关重要

  • 宗教权威只有独立于政治权威,基于宗教的法律才能约束统治者
    • 如果宗教权威组织涣散,或国家控制着教会的财产及教士的任免,那么宗教法律更有可能是在支持而不是限制政治权威。
  • 欧洲的法治植根于基督教
    • 欧洲国家出现之前,罗马就有颁布权威法律的基督教主教。
    • 欧洲关于婚姻和遗产的规则,最初不是君主所规定的,而是来自像教皇格里高利那样的个别人士。

天主教会宣告独立

  • 教皇格里高利七世在教皇派中凝聚了一帮人,包括彼得·达米安、红衣主教汉伯特、教皇帕斯卡尔二世,他们认为,教皇应对所有的基督徒和政治当局行使至高无上的法律权力,并有罢免皇帝的权利
    • 他还宣称,任命主教的唯一机构是教会,而不是世俗当局。
  • 叙任权斗争对欧洲后续发展非常重要
    • 首先,它允许天主教会进化成现代的、等级制的、官僚化的、依法而治的机构。
    • 其次,教会也纯洁自己的行止。
    • 最后,叙任权斗争对欧洲法律和法治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罗马法的再现

  • 在11世纪末,在意大利北部的图书馆内重新发现《查士丁尼法典》
    • 《查士丁尼法典》是罗马法律高度精细的汇集,6世纪初,在查士丁尼皇帝治下的君士坦丁堡成书问世。
  • 罗马法的复兴之所以可行,是因为在新式机构中开展了法律研究,那就是新兴的现代大学
    • 11世纪末,博洛尼亚大学成为研究中心,来自欧洲各地的数千学生聚集起来,聆听像伊尔纳留斯那样的教授讲解摘要。
    • 新的法律课程让欧洲人看到一套详尽的法律系统,可立即用于自己的社会。
    • 《查士丁尼法典》的知识由此传播到欧洲大陆最遥远的角落,法律学院在其他城市纷纷涌现,如巴黎、牛津、海德堡、克拉科夫、哥本哈根。

法律和现代国家的兴起

  • 9世纪卡洛林王朝崩溃之后,权力四下分散,到格里高利改革时期,欧洲的政治秩序见证了逆转的开头
    • 权力流向一系列的地区领袖,当地方领主在10世纪末纷纷建造城堡时,又受到进一步的分割。
    • 庄园——基本上自给自足的生产和军事的单位,以领主的城堡和土地为中心——变成整个欧洲的统治来源。
  • 教会在建制上趋向独立,更刺激了封建社会其他领域的集团组织
    • 在11世纪,主教杰拉德·德·坎布雷和主教阿尔德贝隆·德·拉昂创立社会等级一分为三的原则:贵族、神职人士、平民——即打仗者、祈祷者、支持前两者的劳作者。
    • 这些功能组织与地域没有关系,其为三个代表阶层的形成打下意识形态的基础。
    • 统治者定期召集各代表阶层,以批准征税和讨论国家大事。

中世纪教会为法治树立先例

  • 宗教权威的分开存在,使统治者倾向于承认,自己不是法律的最终来源
    • 在每个实行以宗教为基础的法律的社会中,政治统治者都制定法律,试图侵入宗教法律的领域。
    • 早期现代欧洲的重要政治斗争涉及崛起的君主,他们凭借新颖的主权原则,将自己置于等级制度的顶部,以取代上帝。
    • 成功抵制这些声称,重申法律的至高无上,那就是现代法治兴起的故事。
  • 12世纪浮现的宗教法律,对现代法治施加了重大影响,它帮助促进了法律的建制化和理性化
    • 法治若要存在,光是建立统治者服从法律的理论原则还不够。
    • 还要有体现有关法律的具体机构,并取得独立于国家之外的某种程度的自治,否则就很难控制国家的随心所欲。
    • 此外,如果法律不是一套连贯和清晰的规则,就不能限制行政权力。
第19章 国家变为教会

中国的法治缺失

  • 中国的宗教并不反映社会和文化的共识,而是社会抗议的手段
    • 这体现在汉朝的道教、唐朝的佛教、19世纪受基督教影响的太平天国等。
  • 中国的国家轻易掌控各式祭司团体,从不承认比国家本身更高的宗教权威
    • 中国的传统以法家思想为基石,中国人心目中的法律主要是制定法(positive law),也就是皇帝所颁布的王法。

印度的法治

  • 印度宗教以四大社会阶层的瓦尔纳为基础,法律深深植根于宗教,而非政治
    • 最早的法律文本《法论》(Dharmasastras),不是像中国那样的皇帝法令,而是宗教权威所写下的文本。
  • 婆罗门阶层没有组织成单一的等级制度,不能对国王和皇帝发号施令
    • 婆罗门阶层仅代表一个网络,其成员居住在无数的村庄和城市,彼此联络而已。

中东的法治

  • 法治是穆斯林文明的基础,实际上它在很多方面定义着这一文明
    • 在穆斯林世界,法律都植根于宗教,只有一位上帝,行使普世的司法权,是所有真理和正义的源泉。
  • 世俗统治者掌控权力,请哈里发和乌里玛来到自己领土,帮助管理伊斯兰教法
    • 到了11世纪,哈里发和在领土中行使政治权力的人分享权力。真正的掌权者——世俗君主——披上了“埃米尔中的埃米尔”的头衔。

国家与清真寺的分离

  • 在理论上,奥斯曼帝国日益增长的世俗法律从属于伊斯兰教法,需要接受宗教权威的审阅
    • 哈里发在理论上高于苏丹,但在实际上却依赖苏丹。
  • 实际上的宗教法律反而遭受排挤,等到奥斯曼法庭设立大穆夫提(grand mufti,教法说明官)一职时,宗教权威的独立受到更大限制
    • 以前,政府从学者圈中选任教法执行官卡迪,让他们自主处置法律内容。新的大穆夫提和他的属下,现在有权就伊斯兰教法的内容,发布不受限制的意见或论断(fatwas)。

印度和伊斯兰教的法治无法幸免于西方的叩门

  • 在变成殖民地或接受西方重大影响之前,印度和中东的法治互相之间有很多类似之处
    • 它们都有传统的书面法律,仰承宗教权威的保护,还有数世纪宗教法官(印度的班智达和穆斯林的卡迪)所积累的判例,作为先例而被继承下来。
  • 传统的法治都没能在现代化之后继续幸存,对后者来说尤属悲剧
    • 在1772年的印度,以瓦伦·哈斯丁斯(Warren Hastings)为首的东印度公司管辖区,决定将印度的法论用于印度教徒,将伊斯兰教法用于穆斯林,将英国版本的“正义、公平、良心”的法律用于其他案例。
    • 穆斯林的法治传统发生更为彻底的中断。奥斯曼政府像英国人对待印度法律那样改革伊斯兰教法。

西欧的法治为何较强

  • 西欧的法治获得更大程度的建制化
    • 这与其说是宗教思想的缘故,倒不如说是欧洲发展中历史性的偶然情势所致,因为东正教就从未有过类似的发展。
  • 与中东、印度和东正教相比,西欧的法治对世俗统治者的权力实施了更为强大的制衡
    • 这在建制化法律的方方面面都是昭然若揭的。
    • 欧洲的法治得以存活下来,尽管它的合法性基础在向现代化的过渡中发生了变化。
第20章 东方专制主义

唐宋过渡之后的中国现代化

  • 唐朝后期不稳定,宋朝在文化思想上是最多产丰饶的朝代
    • 唐朝持续近三百年,但在后期非常不稳定,从7世纪中期“邪恶”皇后武则天崛起开始,贵族精英杀死很多自己的同伴。
    • 尽管有将近五十年的中断,中央国家的合法性在唐朝末年仍然获得广泛的认同,以致将领之一的赵匡胤在960年重新统一中国,以太祖皇帝的名号开创宋朝。
  • 中国开始承受一系列来自北方部落的入侵,但契丹、党项、女真和蒙古一旦征服中国领土后,最终都采用中国制度
    • 边患始于契丹,它是蒙古边界的一个突厥——蒙古民族,在中国北方建立了庞大的辽国,夺得汉族聚居的燕云十六州。
    • 党项人在辽国西边创建了西夏,包括前几朝已受中国控制的边界地区。
    • 下一个出现的是来自东北的女真部落(满族的老祖宗),它击溃辽国,并把契丹赶到中亚。
    • 1127年,女真人洗劫宋朝首都开封,囚禁刚退位的皇帝和其儿子,迫使宋朝播迁南方,开创南宋朝代。
    • 女真人的金国在最旺盛时控制大约中国的三分之一,直到1234年败于另一入侵的游牧民族蒙古人。
    • 占领中国北部之后,忽必烈可汗率领的蒙古军向西南发起进攻,一举占领整个中国。
  • 从隋朝开国的581年到12世纪的宋朝晚期,中国最普遍的政治发展之一是家族政府的逆转,中央集权得以复原到西汉的古典官僚制
    • 到结束时,中国政府已不再受贵族家庭小圈子的控制,治理国家的是从社会广泛阶层招纳来的士绅精英。
    • 官僚作为儒家价值的监护人,其道德节操获得修复,并为14世纪明朝的可观政府打下基础。

“毒侔蛇虺”的女皇武则天

  • 武则天是以自己名义统治中国、并建立自己朝代的唯一女子
    • 她的起伏是一部有关阴谋、残忍、恐怖、性、神秘、女人掌权的编年史。
    • 她是极具天赋的政治家,单凭自己的意志和狡猾而获得权力。
  • 武则天向中国的古老贵族家庭撒出恐怖的天罗地网
    • 她对唐宋过渡的贡献,表现在她清洗实际上和受怀疑的贵族对手,大大削弱他们的人数,使整个贵族阶层变得孱弱,从而为安禄山的叛乱铺平道路。
    • 她任用酷吏广泛从事现在所谓的“法外扑杀”(extrajudicial killings)。

天命

  • 中国制度使人困惑的,首先不是天命存在与否,所有君主社会中都有类似的东西
    • 它其实是程序问题:觊觎皇位者如何知悉他(在武则天的案例中就是她)已获得天命?一旦得到,其他觊觎皇位者如有机会为何又不来抢走(要知道皇帝享有巨大的权力和财富)?
  • 在中国,是否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天命是否只是军阀权力斗争的事后核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确的
    • 皇帝收到天命后,其权力实际上是无限的。然而,中国皇帝很少充分行使他们的权力。暴政永远可能,但往往不是现实。
第21章 “坐寇”

“坐寇”理论及其问题

  • 奥尔森提出“坐寇”理论,认为统治者会追求税收最大化
    • 坐寇知道,如果不做短期的掠夺,反而向社会提供稳定、秩序和其他公共服务,让它在长远时期变得更加富饶,更能承担税赋,自己也就得到更多的收获。
    • 奥尔森认为,专制统治者不可避免总是制订最大化税率,而民主政权总是制订比专制政权更低的税率,因为它们必须求助于承担主要税责的“中间选民”。
  • 奥尔森理论不适用于传统农业社会,如明朝中国
    • 传统农业社会的统治者,经常无法使用奥尔森的最大化税率向臣民征税。
    • 在明朝中国发生的,同样也会在其他农业社会发生,如奥斯曼帝国和欧洲的君主政体。

明朝中国的政治体制及其问题

  • 明朝皇帝在权力上受到的约束并不来自法律
    • 中国统治者不像欧洲统治者,如要增税,无须征求高等法院或议会的同意。
    • 他们不但可以颁发行政命令,任意调整税率,甚至可以随意没收他人财产。
  • 明朝中国缺乏对行政权力的制衡,导致政府效率低下
    • 皇帝征税和没收的无限权力常常是闲置的。
    • 皇帝不得不将一套自上而下的中央控制系统,叠放在另一套之上。

明朝中国的经济状况及其问题

  • 明朝不愿和不能征收它所需要的税赋,最终导致它的倒塌
    • 政府对危机的回应完全无力。面临攀升的开支,它耗尽银子储备,但仍然拒绝向士绅阶层增税,最终坐失良机。
    • 虽然军事威胁变得愈益明显,累计欠税在17世纪最初几十年仍持续上升。
  • 明朝中国的经济政策限制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 明朝中国奉行经济上不理性的政策,严格控制商人和贸易。
    • 中国所缺乏的,恰恰是经济学家假设为人类共同特征的利益最大化精神。

中国政治制度的问题及其影响

  • 中国政治制度从没创立法治和政治负责制的机制
    • 国家之外的社会像以前一样,与欧洲或印度相比,组织得更为松散,很难采取政治行动。
    • 没有拥有土地的独立贵族,也没有独立城市。四下分散的士绅和农民,只可被动地抵制政府命令,不时爆发激烈的起义,又遭到残酷的镇压。
  • 中国制度中确有一种负责制,但制度中唯一正式的负责制是向上的,即对皇帝负责
    • 地方官员必须担忧,宫廷如何看待他们的表现,但绝对不会在意普通老百姓的意见,因为后者无法依赖司法或选举的程序来反对自己。
    • 对普通中国人而言,遇上昏官的唯一求援是上诉,希望皇帝有可能获悉。即使是好皇帝,在如此辽阔的帝国中,要想得到他的注意简直是缘木求鱼。
第22章 政治负责制的兴起

政治负责制的兴起

  • 负责制政府意味着统治者应对治下的民众负责,应将民众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
    • 负责制可以多种方式获得,如道德教育。
    • 正式的负责制只是程序上的:政府愿意屈服于限制其随心所欲的机制。
  • 程序上负责制的主要形式是选举,其中最好的是成人普选的多党选举
    • 最早形式的政治负责制,其对象不是全体人民,而只是代表社会共识的传统法律,以及寡头的立法机关。
    • 民主渐渐发生。选举权逐一抵达更为广泛的阶层,包括无产男子、女子、少数种族、少数民族。

姗姗来迟的欧洲建国

  • 早期现代时期,欧洲国家建设者方才投入等同于中国和土耳其的工程——建造强大的中央国家
    • 这些努力开始得很晚,始于15世纪末,成于17世纪末。
    • 欧洲君主在此项工程中遇上更大阻力,与中国或土耳其相比,欧洲社会中其他政治参与者组织得更为严密。
  • 欧洲国家建设的迟到,恰恰是欧洲人后来享受的政治自由的来源
    • 早熟形成的国家,如果缺乏法治和负责制,能对百姓实施更为有效的暴政。
    • 物质条件和技术的每一项进步,落在不受制衡的国家手中,便意味国家更有能力为自身目的而严格控制社会。

向平等进军

  • 过去八百年中,人人平等的思想在世界各地得到认可
    • 贵族的合法性——有人生来就高贵——不再是理所当然。
    • 没有奴隶的改变意识和寻求承认,主子和奴隶之间的关系就无法颠倒过来。
  • 奴隶日益意识到自己的价值而变得理直气壮,这种转变表现在政治上,就是追求自己的政治权利
    • 他们要求分享共同决策权。
    • 这项追求导致了社会团体的大动员,像资产阶级、农民和法国大革命中的城市“群众”,曾经都是治下的消极老百姓。

仅了解一个国家等于不懂国家

  • 辉格史观的问题,不是指它的基本结论是错的,而是它不能解释议会制度为何出现于英国,而缺席于情形相近的其他欧洲国家
    • 这种史观经常导致评论家断定,已然发生的事必然发生,因为他们不清楚导致特别结果的复杂背景关联。
    • 举例说明,在兰尼米德七年之后的1222年,皇家侍从阶层迫使匈牙利国王安德鲁二世签署让步的金玺诏书,被誉为东欧的大宪章。但这诏书从没成为匈牙利自由的基础。

欧洲的东周时期

  • 1100年的封建欧洲很像周朝的中国,但到15世纪到17世纪,欧洲发生巨大的政治变动,导致强大国家的兴起
    • 变更背景是人口的大幅增长,尤其是在16世纪,再加上人均财富的递升。
    • 这段时期的一开始,多数欧洲政体只是“领地国家”,到这段时期结束,大部分欧洲政治秩序已转化成国家体系。

法律在欧洲发展中的作用

  • 早期现代的欧洲君主为何没像中国君主那样,直接征募自己领土上的大量农民?为何不以增税来付军饷,反而要依赖贷款和卖官鬻爵?
    • 主要原因之一是欧洲的法治,它由宗教法律发展而来,在各领土上广泛流传。
    • 欧洲君主并不觉得自己可攫取精英的财产,因为后者可援引基于封建契约的古代权利。

国家建设的架构

  • 为了投入战争,国家必须以愈益增大的规模动员资源
    • 对资源的需求,导致更高水平的征税,想方设法将更多人口和社会资源纳入征税范围。
    • 财政资源的管理,促使国家官僚机构的扩大和机构的愈益合理化,以谋求最高效率。
  • 欧洲历史此时的政治发展,体现在集权国家和抵抗团体之间的互动
    • 如果抵抗团体单薄且组织不良,或被国家收买去帮助榨取他人的资源,那里就出现专制政府。
    • 如果抵抗团体组织良好,中央政府无法颐指气使,那里就出现较弱的专制政府。
    • 如果抵抗团体与国家不相上下,那里就出现负责制政府,他们坚持“无代表即不纳税”的原则。
第23章 寻租者

法国君主政体的矛盾形象

  • 法国君主政体是欧洲国家建设进程中的急先锋,为建立现代中央行政国家打下基础
    • 路易十四时代的欧洲人敬畏法国君主政体。
    • 法国君主政体是欧洲国家建设进程中的急先锋,为建立现代中央行政国家打下基础。
  • 法国的国家大厦建造于腐烂和倾圮的地基,无法达到专制主义的更高阶段
    • 当1715年9月路易十四去世时,他的国家已彻底破产。
    • 它无法达到专制主义的更高阶段,像中国在数世纪之前所实现的。

家族专制主义的起点

  • 法国的国家建设追随两条平行途径,一是国家愈益集权,二是集权的方式变成彻底的家族化
    • 第一条,法国国家愈益集权,从属单元的政治权利愈益缩小。
    • 第二条涉及集权的方式。不像早期的中国国家,也不像18世纪在勃兰登堡——普鲁士涌现的德国,法国的中央国家,并未建立在非人格化的任人唯贤的官僚机构基础上,因此也谈不上官僚职能专业化和教育。恰恰相反,它变成彻底的家族化。
  • 公开出售公职的做法(venality,即捐官制或卖官鬻爵制)始于16世纪
    • 法国为控制意大利,发动了与西班牙的持久战争,因此承担急需国家收入的压力。
    • 为了解决信用问题,国家的对策是通过一种租赁机制出售公职给私人。

总督和中央集权

  • 17世纪下半叶,在路易十三和首相黎塞留(Richelieu)、路易十四和马扎然(Mazarin)治下,法国财政危机以总督这一新建制为中央集权铺平道路
    • 他们通常是年轻官员,前程全靠自己。
    • 他们与地方精英或管理财政的鬻官等级制度全无瓜葛。
  • 中央政府和地方参与者分享权力的斗争,主要涉及高等法院所发挥的作用
    • 代表地方精英利益的省级高等法院基本上是司法机构。
    • 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Peace of Westphalia)之后,该制度面临严重危机。

中央集权的局限和改革的不可行

  • 18世纪早期,法国国家日益增强的权力践踏了个人权利,首当其冲的是产权
    • 但它的做法,却是典型的欧洲方式,即通过操纵法律制度,而不是罔顾法律、纯用强力。
    • 要废除惯例的权利和约束,必须经过漫长的辩论,并依照封建法律秩序的规定,在政治上争个明白。
  • 18世纪时期,法国各式的社会和政治参与者,相互均势发生了重要改变
    • 世界资本主义经济日益增长,提高了生产效率,导致物质财富和法国资产阶级的剧增。
    • 关于人权和平等的启蒙思想,在欧洲迅速扩散,获得突如其来的胜利。

抵抗法国专制主义的失败

  • 如果说专制主义没在法国取得完全胜利,那么抵制它的社会团体,也没能向国家强加某种形式的政治负责制
    • 反抗场所应该是省级的高等法院和国家级的三级会议。
    • 这些法庭作出抗议、埋怨、辩论和抵抗,多次迫使法国君主政体撤回它们所反对的建议。
  • 未以比较方式检视其他国家之前,我们尚不能回答这些问题
    • 我们可建议大致的分类,以缩小对有关原因的搜索。
    • 第一种解释,要在法国社会结构中寻找答案,如果不是更早,也要追溯到封建时代。
    • 第二种解释,将法国失败归罪于并不遥远的近代。

寻租的社会

  • 法兰西王国就是今天所谓寻租社会的早期原型
    • 在这样的社会中,精英花费所有时间来攫取公职,以保证自己的租金收入。
  • 寻租联合体稳定吗?它持续几乎两个世纪,为法国作为主要大陆政权的崛起提供了政治基础
    • 另一方面,我们知道冠冕堂皇的法国宫廷掩盖着严重的虚弱。
    • 最重要的是联合体之外的人们,都感受到愤怒和不公,这种感觉鲜明而强烈,最终在大革命中爆发出来。
第24章 家族化跨越大西洋

拉丁美洲政府的特征

  • 拉丁美洲的政府模式与东南亚、中东和非洲迥然不同
    • 拉丁美洲大陆在地理、种族、文化和经济上具有极大的多样性。
  • 拉丁美洲在平等和法治方面表现平平
    • 该地区在收入和财富的不均上名列世界前茅。
    • 拉丁美洲国家做得都不错,但司法的日常工作却比较落后。

不平等和脆弱的法治的关系

  • 法治的保护在拉丁美洲通常只适用于极少数人
    • 在秘鲁、玻利维亚和墨西哥,多达60%到70%的人口生存于所谓的非正式领域。
  • 执法不公平更促进了经济不公平
    • 穷人居住的世界基本上得不到法律保护。

不平等的根源

  • 很多古老精英的富有家庭是大地主
    • 很多拉丁美洲国家的财政制度,又使不平等得到进一步深化。
  • 拉丁美洲的财政制度只做很少的再分配
    • 其富人擅长于隐藏自己的真正收入,或转移财产到海外,远离税务官的控制。

拉丁美洲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

  • 21世纪初,拉丁美洲政府在管理宏观经济政策上大有长进
    • 其历史的大部分时期,拉丁美洲政府因预算赤字、公共部门大量举债、通货膨胀和国债违约而声名狼藉。

拉丁美洲的统治

  • 拉丁美洲的统治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即古巴革命之后,该洲所有大国都屈服于军事独裁
    • 虽然民主根源可追溯到19世纪早期第一个独立国家,但拉丁美洲没有一个政权其民主政府的历史始终不断。
  • 拉丁美洲的威权政府从没能采取极端措施
    • 像苏联或中国共产党政权下那样的集体化,或中国“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大规模死亡。
    • “选举式威权”(electoral authoritarian)政权,如查韦斯的委内瑞拉,它们甚至无法控制政权本身的犯罪或腐败。

破产的西班牙国家

  • 西班牙君主政体永远处于破产之中。
  • 西班牙国王募集不到足够的资金来应付赤字,只好在1557、1560、1575、1596、1607、1627、1647、1652、1660和1662年宣布破产
    • 这些破产并没赖掉债务,更像今天所谓的债务重整。

无代表仍纳税

  • 西班牙的专制主义太弱,不敢像中国和俄罗斯那样向自己的精英发起正面进攻
    • 它也无法像英国所做的那样开发基于情愿的合法征税制度。
  • 议会的传统权力也受到限制
    • 它没有立法权,因为已经留给国王。
    • 国王也宣称,如果需求“合理”,议会无权拒绝。什么是合理,全凭国王说了算。

制度移植到新大陆

  • 西班牙征服新大陆时,随身带来了现成制度
    • 很多有关定居、殖民和政治制度的技术,直接搬自西班牙南部的殖民经验。
  • 为了奖励和控制征服者,西班牙当局发明了托管权(encomienda)制度
    • 所赠予的不是土地,而是原住居民。
    • 托管权的赠予是有条件的,不得遗传。
  • 西班牙当局移植罗马法律制度,在十处建立高级法庭(audiencia)
    • 派去帮助治理殖民地的行政人士中,有很多是具丰富民法经验的律师和法官。

大庄园的铁律

  • 移民阶层强烈抵制托管权仅维持一代的规定
    • 他们要求将自己的权利传给孩子,便在16世纪40年代公开违抗托管权自动回归国王的法律。
  • 新兴的克里奥尔(creole,编按:指生于美洲的西班牙白种人)精英大多住在城镇,雇用劳力开发土地,自己只是缺席地主
    • 拉丁美洲惯例的土地所有制,与其他部落社会相比,基本上没有很大差异。产权共有,并联系着扩展的血缘团体。
    • 剩下的印第安人,要么受骗售出自己的土地,要么被人赶走。共有土地变成私人地产,由于玉米和木薯等本地作物被欧洲经济作物所取代,周遭环境大变。很多农地转换成养牛牧场,对土壤肥力造成极大损害。
  • 强大的地主阶层出现,但无法成为凝聚的政治参与者
    • 像法兰西王国,税务制度帮助将个别移民与国家绑在一起,破坏了他们可能建起的与非欧洲同胞的团结。
    • 构成早期移民浪潮的有大批单身男子,结果与本土女子要么结婚,要么生孩子,造就了麦士蒂索混血阶层(mestizo)。愈来愈多的黑奴运来新大陆,与白人一起生下的后代叫穆拉托(mulatto),成为又一单独阶层。区别于这两个阶层,西班牙移民的后裔克里奥尔可以享受免税。
第25章 易北河以东

匈牙利成为失败负责制的另一选择

  • 匈牙利专制努力最初是失败的,因为强大和组织良好的贵族阶层,可以向国王权力施加宪法的限制
    • 跟英国议会一样,匈牙利议会也迫使匈牙利国王向自己负责。
    • 但他们对负责制的追求,并不代表全体国民,只代表狭隘的寡头阶层。
  • 一个阶层的自由导致了其余阶层的不自由,还导致国土被强大邻国宰割
    • 他们只想使用这份自由,以进一步榨取自己属下的农民,又避免向中央国家缴纳重税。
    • 结果是愈益恶劣的农奴制得到扩张,国家趋于孱弱,最终不能抵抗土耳其。

主人和奴隶

  • 早期现代之初,即16世纪和17世纪,主子和奴隶的关系在东西欧得到截然不同的发展
    • 易北河以西的地区——西部日耳曼国家、低地国家、法国、英国和意大利——中世纪期间强加于农民的农奴制逐渐取消。
    • 易北河以东的地区——波希米亚(Bohemia)、西里西亚(Silesia)、匈牙利、普鲁士、利沃尼亚(Livonia)、波兰、立陶宛和俄罗斯——先前自由的农民却在历史同期逐渐沦为农奴。
  • 农奴制在东西欧为何有如此迥异的发展?答案在于经济、人口和政治因素的总汇
    • 西欧人口密集,在1300年是东欧的三倍。随着始于11世纪的经济繁荣,众多人口变成城市居民。
    • 14世纪的灾难性人口下降,更促使西欧趋向自由和东欧趋向非自由。

宪政主义及其在匈牙利的衰落

  • 匈牙利打造强大国家的最后机会是在15世纪下半叶,奥斯曼帝国已在东南方蠢蠢欲动
    • 贵族地主约纳斯·匈雅提(Janos Hunyadi)在1446年被议会推选为摄政王。他通过一系列对土耳其人的军事胜利,包括1456年英勇的贝尔格莱德保卫战,而获得巨大威望。
    • 约纳斯儿子马蒂亚斯(Mátyás,或写作Matthias Corvinus)在1458年因此而当选国王,在长达三十多年的统治期间,完成了中央国家的现代化。
  • 匈牙利返回到贵族分权的均势,很快承受后果
    • 纪律散漫的贵族部队在1526年的莫哈奇战役中被苏莱曼一世打败,匈牙利国王被杀。
    • 相互争执的男爵只顾反对国家,不顾国家防御;如此场景曾在蒙古入侵中发生,现又重演。匈牙利失去独立地位,一分为三,分别受奥地利哈布斯堡、奥斯曼、土耳其属国特兰西瓦尼亚的控制。

自由和寡头政治

  • 强大、凝聚且武装齐全的民间社会,能抵制中央政府,但不一定能获得政治自由
    • 即使有宪政安排,对行政权力实施严格的法律限制,也不能保障政治自由。
    • 匈牙利正好符合上述的一切,它得以削弱中央权力,以致国家都不能抵御迫在眉睫的外国敌人。
  • 国家独立的丧失不是匈牙利失去的唯一自由
    • 匈牙利中央国家的脆弱,使匈牙利农民和城市处于从属地位。
    • 愈益剧烈的农奴制回潮并不局限于匈牙利。它也发生于波希米亚、波兰、普鲁士、奥地利和俄罗斯。
第26章 更完美的专制主义

俄罗斯专制主义的来源

  • 蒙古入侵对俄罗斯后续的政治发展施加了重大影响
    • 蒙古入侵切断了俄罗斯与拜占庭和中东的贸易和思想交流。
    • 蒙古占领大大延误了俄罗斯的政治发展。
    • 蒙古人破坏了继承于拜占庭的法律传统,使政治生活变得更为恶劣、更为残忍。
  • 发动战争的需要促动了俄罗斯的国家建设
    • 莫斯科的留里克王朝从自己的中心位置向外扩展,征服和吸收其他封地公国、蒙古和立陶宛等的外国军队。
    • 伊凡三世治下的国家成为重要力量,兼并诺夫哥罗德和特维尔。

自由选择

  • 俄罗斯历史上有西方的共和或代议制度的先例
    • 西北部的城市诺夫哥罗德从没被蒙古人征服,在早期封地时期,一直是颇具活力的商业共和国。
    • 第二个代议机构是缙绅会议,由贵族组成,近似于法国三级会议和西班牙议会。
  • 抵制权力的最后潜在来源是俄罗斯教会
    • 俄罗斯东正教曾拥有近乎四分之一的俄罗斯土地,由此而享受自治。
    • 也有个别教会领袖不畏暴政,如莫斯科都主教菲利普,因为谴责伊凡四世,而被赶出自己的教区,最终竟被勒死。

农奴所有者结成卡特尔(Cartel)

  • 贵族提供服务,以换取免税、土地人口专有权和进一步榨取农奴的机会
    • 农奴在君主赠与贵族的封地上首次出现,这显示农民条件的恶化和贵族服务阶层的兴起,以及两者的密切相连。
    • 这些封地倾向于在南方、东南和西方,都是国家夺之于邻国的新土地。辽阔的北方领土上没有战事,它的农民处境要好得多——基本上只是国家的农民,只有欠国家的义务,不欠私人地主的。
  • 维持农奴卡特尔的需要,解释了俄罗斯政治发展的众多现象
    • 自己没有农奴的个人,欲自由拥有土地,会受到政府愈来愈多的限制。要想得到土地,必须先变成贵族。
    • 一旦成为贵族,便能自动获得农奴,以及维持这一制度的义务。此举遏制了资产阶级在独立商业城市的成长。

彼得大帝之后

  • 彼得大帝在军队和中央官僚机构中,推行选贤与能的现代晋升制度
    • 他死后,便难以为继。他的很多革新全靠自己的监督和精力,例如,他曾旁听政府招聘干部的考试。
    • 他去世后,宫廷内外的强大家族使行政机构重趋家族化。
  • 贵族家庭的兴起分散了俄罗斯制度的权力,并软化伊凡四世和彼得大帝所遗留下的专制传统
    • 如在两百年之前,这是不可想象的。但这种权力分散与西方现代行政国家的兴起,不可混为一谈。
    • 历史学家约翰·勒多内(John LeDonne)说:“全国范围家族和依附者的网络,无不在嘲弄立法文件所建立的严格等级制度。此类立法努力,一直在寻找行政秩序和‘规范化’。它解释了为何俄罗斯政府,比任何其他政府都更是人的政府,而不是法的政府。”。

专制主义完成

  • 到法国大革命时,俄罗斯统治的特征已昭然若揭,它既不同于法国和西班牙的弱的专制主义,也不同于中国和奥斯曼的国家
    • 在若干方面,俄罗斯的国家比法国或西班牙更为强大。至少在与精英打交道时,后者受到约束,必须尊重法治,这在俄罗斯却是闻所未闻的。
    • 另一方面,俄罗斯的专制主义更为家族化,远远超过中国或奥斯曼的版本。如我们所见,中国人发明了现代官僚机构和非人格化的中央统治。大体上,中国历史是国家与家族制复辟的斗争史。早在中国统一之前的公元前3世纪,非人格化和选贤与能的政府的理想就已问世。奥斯曼的军事奴役制建立任人唯才的行政制度,不受家族影响,在其全盛时期,不乏来访欧洲人的赞美。彼得大帝想在俄罗斯创建同样制度,只取得部分的成功。俄罗斯的家族力量随后轻易夺回政府,以不透明的方式在幕后制定政策。
第27章 征税和代表权

英国政治发展的三大组件——国家、法治和政治负责制——都成功获得了制度化

  • 英国议会是强大而凝聚的,成功击败国王的诸多计划
    • 英国议会不仅代表贵族和神职人员(世俗和精神的领主),而且代表广泛的士绅、市民和业主。
    • 英国议会创建自己的军队,在内战中打败国王,将之处死,迫使继任君主詹姆士二世退位,拥戴来自欧洲大陆奥兰治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
  • 英国还在另一方面为当代发展中国家树立先例,政治制度得以废除公职买卖,建立现代官僚机构,提升国家整体的力量和效率
    • 这虽然没有彻底解决英国公共生活中的腐败问题,但阻止国家陷入最终摧毁法兰西王国式的腐朽泥潭。

英国政治团结的根源

  • 英国社会团结的政治性大于它的社会性
    • 英国社会早期的个人主义,并不意味社会团结的消失,只是团结形式是政治性的,而不是社会性的。
  • 普通法和英国法律制度的合法性获得广泛认同,业主保卫自己财产的意愿强烈
    • 英国司法的参与性质,加上普通法因应地方需求以定规则的特征,帮助造就了法律属于大家的感情,其强烈程度远远超过其他欧洲社会。
  • 宗教,虽然在英国人中间造成痛苦的分裂,却赋予议会超越的使命感
    • 如果与国王的争执只是为了财产和资源,该使命感便不复存在。

自由城市和资产阶级

  • 现代传统智慧认为,如果没有强大中产阶级的存在,民主就不会出现
    • 城市中产阶级在议会中扮演主要角色,在内战和光荣革命之前,就已获得经济和政治的实质性力量。
  • 城市和资产阶级的形成,与马克思所相信的相悖,不只是经济增长和技术变化的结果
    • 刚开始,他们非常软弱,从属于强大的领主,除非获得政治保护。
    • 基于城市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一旦出现,我们便离开古老的马尔萨斯式世界,开始进入现代经济制度,生产效率的增长变成家常便饭。

征税斗争

  • 自13世纪以来,英国议会开始定期开会,比法国、西班牙和俄罗斯更为频繁
    • 它们的原始功能是司法,但久而久之,开始扮演更广阔的政治角色,成为国王的联合统治者。
  • 查理一世在1629年解散议会,开始了十一年的“亲政”,试图以议会为代价来扩展国家权力
    • 这导致查理一世与议会对手在好多问题上发生争执,有的已在前面篇幅介绍过。
  • 1641年爆发的内战持续十年,最后在1649年,以议会的胜利和查理一世被砍头而告终
    • 但国王和议会的长期斗争,其最终解决并不全然依靠武力,虽然暴力和暴力的威胁仍是重要的决定因素。

光荣革命

  • 光荣革命导致了政治合法性的思想大改变
    • 作为这些事件的评论家和参与者,哲学家约翰·洛克扩充了霍布斯的观点,即国家源于为保障天赋权利而签署的社会契约。
  • 光荣革命使政治负责制和代议政府的原则制度化,但还没引进民主
    • 此时的英国议会,只由很小比例的人口选出。

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

  • 现代政治秩序的三个组件——强大且有能力的国家、国家从属于法治、政府对所有公民负责——已在18世纪末世界上的某地获得确立
    • 中国很早就开发了强大国家;法治存在于印度、中东、欧洲;负责制政府首次出现于英国。
  • 英国是三大组件聚合在一起的第一个大国
    • 这三者互相之间高度倚靠。没有强大的早期国家,就没有法治,以及对合法产权的广泛认识。没有健全的法治和合法产权,平民绝不可能群起奋争,将负责制强加给英国君主政体。没有负责制的原则,英国绝不可能在法国大革命时成为强大国家。
第28章 负责制或专制主义?

欧洲案例中的负责制和代议制度结果

  • 法国和西班牙创造了弱的专制主义,但没有建立议会负责制的原则
    • 法国和西班牙的国家权力基础依靠有限的领土,包含皇家领地和国家直接征税地区。
    • 国家之外还有强大的地方参与者,竭力抵制中央集权。
  • 俄罗斯建立了更为彻底的中国式专制主义,其君主政体将精英征入国家服务,予以掌控
    • 俄罗斯的地理——广阔大草原,只有很少自然障碍来应对基于骑兵的军队。
    • 从卸下鞑靼轭到莫斯科投入国家建设,其间只有很短时期。
  • 匈牙利强大凝聚的精英在君主权力上实施宪政制衡,从而建立起负责制的原则
    • 匈牙利议会中的贵族也很强大,也组织良好。
    • 匈牙利贵族阶层没有运用权力来加强整体国家能力。
  • 只有在英国,强大的议会将负责制原则强加于国王,但并没有破坏强大和统一的主权政府
    • 英国主要社会群体为保护自己的权利而反对国王,所显示出的团结胜过任何其他地方。
    • 英国负责制政府没有退化成贪婪的寡头政治,至少有两条原因。

弱的专制主义的特点

  • 国家的权力基础依靠有限的领土,包含皇家领地和国家直接征税地区
    • 法国和西班牙都想通过拉拢收买、王朝阴谋和直接征服来取得更多领土,但西欧的地理,以及16世纪晚期和17世纪早期的军事技术,尚不允许快速的武力扩张。
  • 国家之外还有强大的地方参与者,竭力抵制中央集权
    • 他们包括拥有土地和资源的古老血缘贵族、广大的士绅阶层、城市资产阶级,已经组成正式的等级——法国的高等法院和西班牙的议会。
  • 国家的软弱最终证明是致命的
    • 因为国家建设以精英免税为基础,税收负担都落到农民和普通商贩的头上。两个国家都无法征集足够收入,以满足统治者的帝国野心。

强大的专制主义的特点

  • 俄罗斯的地理——广阔大草原,只有很少自然障碍来应对基于骑兵的军队
    • 军事动员因此而变得非常重要。这还意味着,与对手相比,先发制人的军阀享有规模上的极大优势。
  • 从卸下鞑靼轭到莫斯科投入国家建设,其间只有很短时期
    • 封建主义在西欧扎根八百年,孕育了骄傲的血缘贵族,坚守在散布四野的险固城堡。相比之下,俄罗斯的封地时期仅持续两个世纪,贵族成员组织松弛,根本无法抵制中央君主的权力,也没有城堡可住。
  • 俄罗斯没有可与西欧媲美的法治传统
    • 指派俄罗斯牧首的拜占庭东正教,本身没有经历类似叙任权斗争的冲突,始终是政教合一,直到君士坦丁堡的失陷。
    • 没有独立的教会权威来监看一套教会法规,这意味着,接受训练的法律专家没有属于自己的机构来培养集团身份。
  • 地理环境使农奴所有者结成卡特尔成为必需,将贵族和士绅的利益与君主政体的利益紧紧绑在一起
    • 因为没有地理界限,要维持像农奴制那样的制度,全靠农奴主在处罚和归还逃奴上的严格自律。
  • 有些思想在俄罗斯的渗透,达不到在西方国家那样的程度
    • 首先是法治,再延伸到源于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的整套思想。

英国的结果为何不像匈牙利?

  • 英国议会包括从大贵族到自耕农的全部有产阶级的代表
    • 其中两个群体特别重要,那就是士绅和第三等级。
  • 英国的社会结构不同于匈牙利
    • 英国议会中的团体是寡头政治,但与匈牙利相比,他们底下的社会更为流动,向非精英开放的程度更高。
  • 尽管英国有个人自由的传统,但它的中央国家既强大,又在社会上获得大致的好评
    • 它是发展出统一司法制度的首批国家之一,保护产权,为应付欧洲大陆的各式敌人而建起实质性的海军。

达到丹麦

  • 宗教改革在丹麦的持久政治影响是鼓励农民脱盲
    • 路德教会坚信,普通老百姓要与上帝沟通,需要阅读圣经,或至少要读路德教的简易问答集(Lesser Catechism)。
    • 始于16世纪,路德教会在丹麦每一座村庄设立学校,让教士向农民传授基本的读写技能。
  • 从1760年到1792年,丹麦发生了重大的政治革命
    • 开明君主开始逐渐废除农奴制(Stavnsbånd),先在皇家领地,再扩展到所有地主,并限制地主处罚下人的权利,譬如不能再将农民放在木马上鞭打。
    • 农民仍然没有选举权,但可以拥有土地,并能在同等的基础上从商。
  • 使丹麦现代民主成为可能的第二个重大事件来自外国
    • 到18世纪末,丹麦仍是欧洲中等的多民族政权。
    • 在1814年的拿破仑战争中失去挪威。
    • 19世纪前几十年,法国大革命思想的传播促成复杂的政治后果。
    • 普鲁士解决了第二项需求,通过一场短暂但决定性的战争,在1864年兼并了主要说德语的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公国。
第29章 政治发展和政治衰败

政治发展的生物基础

  • 人类社会对制度持强烈的保守态度
    • 新制度往往重叠在既有制度上面。
  • 人类天生喜欢制定和遵循规范或规则
    • 人们核算如何可获最大私利,从而制定理性规则,与他人一起履行社会契约。
  • 人类天生具有暴力倾向
    • 尽管我敬仰卢梭,但暴力倾向不是人类在历史某时某刻学来的。
  • 人类天生追求的不只是物质,还有承认
    • 追求承认或地位的奋斗,往往不同于为物质的奋斗。

思想作为原因

  • 在解释社会差异和独特发展路径时,如不把思想当作原因,便无法打造政治发展的理论
    • 所有的社会都制造现实的心智模型。
  • 共享的心智模型,尤其是宗教,在促进大规模集体行动方面是至关重要的
    • 宗教信仰激发人们所做的事,只对财富感兴趣的人通常是不做的。
  • 心智模型和规则紧密相连,因为它往往明确指出社会必须遵循的规则
    • 宗教不只是理论,而且是道德规范的处方,要求追随者严格遵守。
  • 人类价值和意识形态的最重要变化之一——平等的承认——发生于本卷所涵盖时期的结尾
    • 人类平等思想有很深的根源:学者如黑格尔、托克维尔和尼采,把现代的平等思想追溯到圣经中以上帝形象造人的说法。

政治发展的普遍机制

  • 政治制度的进化,大致可与生物进化媲美
    • 达尔文的进化论以两项简单的原则为基石:变异和选择。
  • 在人类社会中,制度的变异可按计划,可作商讨,不像基因变异那样随意
    • 哈耶克强烈驳斥人类社会自觉设计制度的想法,将之追溯到后笛卡尔的理性主义。
  • 被选择的特征——政治进化中是制度,生物进化中是基因——借文化而获得传递,不靠遗传
    • 就适应性而言,这既是优势,又是劣势。
  • 与生物进化不同,制度可通过模仿而获得扩散
    • 衰弱制度的社会,被强大制度的社会打败了,或干脆消灭了,但也有采纳“防御性现代化”的,从而引进竞争者的制度。

处处是拱肩

  • 生物学家史蒂芬·古尔德(Stephn Gould)和理查德·列万廷(Richard Lewontin),在1979年的文章中,以建筑学上的拱肩(spandrel)来解释生物变异中的不可预知
    • 拱肩是支撑圆屋顶的拱门背线与相邻直角形成的弧形区域。它不是建筑师故意设计的,而是其他精心计划的零件组装后留下的副产品。
  • 我们在政治进化中看到不少类似拱肩的东西
    • 公司—一个有着与其组成人员清晰可分的身份并可以永久存在的机构——最初是作为宗教组织出现的,没有任何商业目的。
    • 天主教会支持女子的继承权,不是想增加女子权利——这在7世纪是不合时宜的——而是看上了强大家族手中的珍贵地产,认为这是很好的途径。
    • 如果说,教会领袖当时就预见,这将影响亲戚关系的整体,这是很可疑的。最后,忙于叙任权斗争的人,脑海中并没有浮现以独立司法限制政府的想法。
    • 当时,那只是一场道德和政治的斗争,为了争取天主教会的独立自主。然而在西方,宗教组织赢得的独立自主,经过长期进化,变成了司法部门的独立自主。
    • 法律的宗教基础被世俗来源所取代,但它的结构仍保持原样。所以说,法治本身就是一种拱肩。

制度(机构)

  • 在本卷中,我一直使用亨廷顿对制度的定义,即“稳定、有价值、重复的行为模式”
    • 至于被称作国家的那个制度或机构(the institution called the state),我不仅使用韦伯的定义(在界定的领土上合法行使垄断暴力的组织),还使用他对现代国家的标准(按专门技术和技能合理地分工;使用非人格化的用人制度,对公民行使非人格化的权威)。
  • 成熟的机构更为复杂,因为它们有更大的分工和专业化
    • 在酋邦或初期国家中,统治者可能同时又是军事长官、总教士、税务员和最高法院的法官。
    • 在高度发达的国家中,这些功能由各自为政的组织承担,它们负有特别使命,需要高度的技术能力。
  • 自主和凝聚是机构标准的最后两条,如亨廷顿指出的,它们密切相关
    • 自主是指机构开发自觉的集团身份,不受社会其他力量的影响。
    • 凝聚是指政治系统中,不同组织的职责和使命都有明确的界定并被遵从。

政治衰败

  • 制度之间的竞争促使政治发展,这是一个动态过程。与此对应的,还有一个政治衰败过程;彼时,社会的制度化越来越弱
    • 政治衰败可在两种形式中发生。制度的建立最初是为了迎接特殊环境的挑战。那环境可以是物质的,如土地、资源、气候和地理,也可以是社会的,如对手、敌人、竞争者和同盟者等。
    • 社会对现存制度的历代投资,导致双重失误:不仅没能调整过时的制度,甚至察觉不到已出毛病。
  • 这两种政治衰败,我们可看到很多例子
    • 17世纪前期,组织良好的满人在北方虎视眈眈,中国的明朝面对与日俱增的军事压力。政权的生存,取决于朝廷能否整顿资源,重建精兵,北上御疆。结果一无所成,因为政府不愿或不能增税。
    • 家族制复辟是一种循环现象。中国西汉时期建立的非人格化官僚制度,逐渐受到贵族家族的侵蚀;他们试图为自己和后裔在中央政府中保留特权;这些家庭在后来的隋唐两朝仍得以支配中国的官僚机构。

暴力和功能失调的均衡

  • 我们除了指出制度长存的自然倾向,还可精确解释制度在适应环境时的姗姗来迟
    • 任何一个制度或制度系统,即便在整体上提供诸如内部和平和产权等的公共服务,也一定会惠顾社会上某些群体,并以其他群体为代价。
    • 受惠顾的群体,可能在人身和财产方面感到更加安全,可能因靠近权力而收取租金,可能获得特别的承认和社会地位。
  • 功能失调的均衡可持续很久,由此说明,暴力为何在制度革新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
    • 经典的看法认为,政治就是为了解决暴力问题。但有时,要把阻挡制度变革的既得利益者赶走,唯一办法却是暴力。
第30章 政治发展的过去和现在

政治发展的过去和现在

  • 政治发展有其独特逻辑,与经济和社会的逻辑既有关联又有差异
    • 亨廷顿在1968年发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提出政治发展有其独特逻辑。
    • 他认为,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一旦超越政治发展,政治衰败就会发生。
  • 发展中的政治、经济、社会三个方面,及其在马尔萨斯式世界中的互动
    • 我们需要分别对待发展中的政治、经济、社会三个方面,弄清它们作为分立的现象,又是如何相互关联、如何周期性互动的。
    • 我们必须弄清此事,因为它们现在的相互关系的性质,与在马尔萨斯式世界的历史条件之下,已然十分不同。

托马斯·马尔萨斯

  • 马尔萨斯认为,人口以几何级数增长,而谷物生产以算术级数增长,这表示人均谷物生产只会下降
    • 马尔萨斯还认为,农业效率可以提高,但从长远看,仍跟不上人口增长。
    • 实施道德限制,如晚婚和禁欲,可以帮助控制人口的增长。
    • 但人口过剩问题的最终解决,还得依靠饥荒、疾病和战争。
  • 马尔萨斯模式可作为理解此前世界政治经济的基础
    • 作为1800年前经济生活的一种历史描述,马尔萨斯模式必须作出重要调整。
    • 人口的增加和密集,不仅没有造成饥荒,反而促进了提高效率的技术革新。

马尔萨斯式世界中的政治

  • 在零和的马尔萨斯世界,人的生存对政治发展有巨大的意义
    • 马尔萨斯式世界的人们虽有资源,但只有很少的投资机会。
    • 如想增加财富,最好走政治途径来从事掠夺,即强夺他人资源。
  • 马尔萨斯式世界中至关重要的政治制度是国家,它是取得粗放型经济增长的主要途径
    • 强制能力——军队和警察——是开展外部掠夺(战争和征服)的资源,又可用于国内居民以保障统治者的掌权。
    • 国家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如安全和产权,可提高经济生产力,但仅得一次。

当代条件下的发展

  • 持续性集约型经济增长的出现,从而影响了发展的几乎所有方面
    • 粗放型经济增长继续出现,但在促进政治变化上,其重要性远远比不上人均产量。
    • 民主加入国家建设和法治的行列,成为政治发展的组件。
  • 发展的不同方面在当代世界的客观关联已有实质性的研究
    • 国家建设和经济增长之间、法治和增长之间、经济增长和稳定民主之间、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或公民社会发展)之间、社会动员和自由民主制之间、民主和法治之间、思想、合法性和发展的其他方面之间都有密切的关联。

现代发展的范例

  • 韩国的发展组件得到特别满意的聚合
    • 朝鲜战争结束时,韩国有相对强大的政府。
    • 朴正熙将军1961年通过政变上台,推行工业化政策,以促进经济的迅速增长。
    • 全斗焕将军的军政府因1980年的光州镇压而丧失合法性,这些新兴的社会团体开始要求军政府下台。
    • 1987年军政府下台,宣布了总统的首次民选。
    • 经济的迅速增长和国家的民主过渡,帮助加强了政权的合法性。
    • 经济增长和民主莅临都有助于韩国法治的加强。

什么变了

  • 马尔萨斯经济条件下的政治发展和工业革命以来的政治发展,两者的前景如果放在一起考察,可立即看到大量差异,关键是经济持续密集型增长的可能性
    • 人均产量的增长,其所实现的不只是在国家手中注入更多资源。
    • 它还刺激社会的广泛转型,动员各式社会新力量,假以时日,将变成政治参与者。
  • 那时政治发展与现在相比,另一重要差异是国际因素对国内制度的影响
    • 今天,情况已有很大不同。
    • 我们所谓的全球化,只是数世纪来持续开展过程的最新篇章,其间,与运输、通讯和信息有关的技术在不断蔓延推广。
    • 世界各社会的更大交融增加了互相竞争,其本身就足以制造更频繁的政治变化和政治模式的汇聚。

今天的负责制

  • 民主在世界各地未能得到巩固的原因,与其说是思想本身的呼吁不够,倒不如说是物质和社会条件的缺席,无法促使负责制政府出现
    • 成功的自由民主制,既要有强大统一、能在领土上执法的国家,又要有强大凝聚、能将负责制职责强加于国家的社会。
    • 欧洲早期现代的案例与21世纪初的情形之间有很多平行和对照。

未来会怎样

  • 就未来的政治发展而言,我们可提出迄今尚无答案的两个问题
    • 第一个问题与中国有关,中国今天在经济上迅速增长,但三条之中只拥有一条,即强大的国家。
    • 第二个问题与自由民主制的未来有关,考虑到政治衰败,在某一历史时刻取得成功的社会不会始终成功。